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委和审计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28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奖补资金审核的通知》(宁秸综办〔2019〕6号)文件要求,市秸综办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市申报的秸秆奖补资料进行了抽查核实和公示,请各乡镇、街道对照《宁国市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奖补资金汇总表》(附后),做好本乡镇、街道2019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发放工作,同时开具2019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票据。
特此通知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宁国市财政局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