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工作,就校外培训机构做好线上培训自查排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开展自查。凡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线上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自制培训内容或加盟其他机构引进培训内容的,都需提供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备案材料,填写宣城市线上培训自查排查登记表。
二、市教体局将组织人员于2019年12月25—26日对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三、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的培训材料,未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一律不得作为培训内容开展线上培训。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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