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商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商务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1910-0000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电视报纸解读】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开始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10-09
【电视报纸解读】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9-10-09 09:58 来源:宁国传媒网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是群众关注的重要议题,百姓的安居乐业离不开医疗保障等社会红利。记者日前从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已经开始,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据了解,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行宣城市级统筹,全面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宣政办〔2019〕7号)及《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宣城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宣医保〔2019〕20号)文件。

  已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 不能再参加此次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顾名思义保障的是城乡居民的权益。不过,市民们在积极报名时也要注意一下参保对象与范围,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参保条件。

  首先,凡属本市范围内的居民(不含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离退休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孕妇也可以提前为未出生的小孩缴纳参保金。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城乡居民,不能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次,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由新生儿监护人按照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应当在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参保)。最后,用人单位就业失业人员当年中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一个月内参保。

  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250元/人/年 特殊人群可享受特殊待遇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全省统一规定,本次个人缴费的标准为:250元/人/年。费用缴纳后,市民们的待遇享受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些特殊群体也不用担心,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积极推行特殊人群的资助参保政策:困难帮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的费用将由市医疗保障局从医疗救助基金中拨款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参保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从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中解决;重度残疾人(非五保、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参保金由残联从残疾保障金中予以解决;农村独(双)女困难户、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保金由市卫健委从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中解决。

  门诊可报销种类多、比例高 每人年最高限额可达4500元

  费用缴纳完毕以后,想必老百姓最在意的就是头疼发热看门诊时医药费的报销问题了。记者也对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类目与标准作了一个详细了解。

  普通门诊的年度报销限额是150元/人/年,以家庭户为单位统筹使用。常见慢性病门诊与特殊慢性病门诊都分省内、外两种情况。常见慢性病门诊: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一个年度设起付线为200元,年报销限额为2500元/年;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年最高限额增加500元,每人年最高限额4500元。特殊慢性病门诊: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参照市外省属三级医院普通住院标准执行报销,起付线设定为2000元。

  大额门诊的报销规定是一个年度内,所患疾病不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个人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药费用达到3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予以报销,报销限额3000元/年。

  居民普通住院可享受补偿 年补偿额封顶线为25万元

  对于因病住院的居民,也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各项切切实实的福利。据悉,市民普通住院年补偿最高可达25万元(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保底补偿指的是,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是45%,省外医疗机构40%。分娩住院(含剖宫产)可享受定额补助,补助标准800元/次;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对于意外伤害住院的居民,情况相对要复杂一些。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则不予报销;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将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无法确定有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符合规定的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予以报销,单次(指具备完整的一次出入院过程)封顶额2万元,不设保底线。如果有居民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将按普通住院报销政策执行,申请报销者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具体类别、起付线、报销比例如下:

医疗机构类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院

200元

85%

二级和县级医院

500元

80%

三级(市属)医院

700元

75%

三级(省属)医院

1000元

70%

  大病保险保障待遇:

  1、起付线。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起付线为1.5万元。

  2、大病保险补偿

段别

补偿比例

1.5-5万

60%

5-10万

65%

10-20万

75%

20万以上

80%

3、封顶线。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年,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年,不叠加计算;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合规可报费用同时含省内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执行省内医疗机构封顶政策。

  目前,缴费工作已经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有需要的市民切记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前去报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地点在河沥溪开发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中鼎橡塑对面)宁国市市民之家1楼大厅内。如果对政策有疑问,市民也可以拨打咨询热线:403766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