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1901-00890 | 组配分类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06-29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宁国市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根据宣城市卫健委《关于下发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的通知》(宣卫计妇【2019】1号)文件要求,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扎实做好我市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按照上年度出生人口数的一定比例测算,现将我市2019年拟检查目标人群指导数予以下发,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
2019年我市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任务总数1691对。全年工作序时进度:1-3月份完成任务指导总数的25%,4-6月份累计完成任务指导总数的55%,7-9月份累计完成任务指导总数的85%,10月份累计完成任务指导总数的95%,11-12月份累计完成任务指导总数的100%。完成任务数的同时,做好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的体检及随访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要认真甄别目标人群,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项目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此项工作由乡镇、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独立完成,严禁由非专业技术人员替代完成,确保每一位参检对象符合规范要求。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认真摸底,确保目标任务数按序时进度完成。严把目标人群质量关,严控年龄结构比,确保我市妊娠率达到35%以上并逐年提高。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技术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杜绝未达法定婚龄、非婚同居、已孕等非目标人群参检。市卫计委将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效果指标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 宁国市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
2019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宁国市 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
宁国市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 |
|||
乡 镇 |
2018年政策内出生人数(包括农村和城市) |
2019年目标人群 指导数(对) |
备 注 |
南山街道 |
353 |
180 |
|
西津街道 |
573 |
274 |
|
河沥街道 |
275 |
140 |
|
港口镇 |
318 |
164 |
|
青龙乡 |
97 |
51 |
|
梅林镇 |
162 |
81 |
|
中溪镇 |
201 |
104 |
|
仙霞镇 |
162 |
82 |
|
云梯乡 |
53 |
27 |
|
宁墩镇 |
123 |
62 |
|
万家乡 |
101 |
51 |
|
南极乡 |
76 |
38 |
|
汪溪街道 |
224 |
116 |
|
方塘乡 |
118 |
60 |
|
霞西镇 |
174 |
88 |
|
竹峰街道 |
67 |
34 |
|
胡乐镇 |
111 |
56 |
|
甲路镇 |
127 |
66 |
|
天湖办 |
33 |
17 |
|
合 计 |
3348 |
1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