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208-0012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8-20 17:4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宁墩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解读 内容概述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我市是典型的山区地貌,特别是受2019年“利奇马”台风影响,山地孕灾环境趋恶,致灾因素增多,山体覆盖层及裸露岩体多处于不稳定或欠稳定状态。在汛期或受极端天气影响期间,极易引发各类地质灾害。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2022年度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年度防治方案。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搬迁、治理、

【文字解读】关于宁墩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宁墩镇是典型的山区地貌,特别是受2019年“利奇马”台风影响,山地孕灾环境趋恶,致灾因素增多,山体覆盖层及裸露岩体多处于不稳定或欠稳定状态。在汛期或受极端天气影响期间,极易引发各类地质灾害。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防治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各村上报的地质灾害点整治工作计划,合理排定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确保2022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出台的目的

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确保2022年度我镇不发生地质灾害人身伤亡及大的财产损失。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3月,我镇在市自规局、市水利局的部署下开展了三次汛前调查,全面摸清我市地灾点变化情况。根据汛前调查成果,开始起草《宁墩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了今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时段、防范对象及防范区域。

五、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扎实、有效、不懈的努力,逐年逐点消除我镇地质灾害隐患。

六、主要任务(重要举措)

(一)加强领导,强化网格管理,落实地灾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安全,各地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和主管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详见附件1)。镇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镇应急、发改、交运、水利、住建、教育、农业农村、文旅、卫健、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要将地质灾害危险区段(点)的监测任务和防治任务落实到村组及监测人员。
扎实抓好地质灾害“三查”(汛前调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根据《宁墩镇网格化管理一览表》(详见附件2)中人员安排,实行由各村联村负责人负总责,镇、村网格员具体对所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和防治任务工作,对地灾隐患点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格,明确网格员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二)加强宣传,提高防灾意识
充分利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镇、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员的集中业务培训,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要开展入户宣传,提高相关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能力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能力。
(三)落实预警预报信息,严格防灾制度
各村和防灾责任人在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要依据防灾预案做好防灾避险,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要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通畅,及时通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情况。一旦发生险情,立即上报并按照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迅速组织人员转移至避让地点,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
(四)加强治理,消除威胁
我镇将对镇范围内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隐患点,争取市“以奖代补”资金进行简易工程措施进行排危除险,消除地灾隐患。
对突发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及时上报,按照专家现场调查意见适时启动应急搬迁、排除危险或治理工作。
(五)强化管控,规范各类建设活动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按照“三同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和《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4号)等要求,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做好建房选址评估和坡体的防护工作,防止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

、保障措施

高度重视,建立地质灾害“网格四员”及预警预报监测体系,责任传达落实到人。各部门、各村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做好汛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应急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财政所根据年度方案,做好防治资金保障;其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解读机构:宁墩镇人民政府

解 读 人:应急办 李冬发

联系电话:0563-46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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