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3014637M/202202-0008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汪溪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2-02-28 09:1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汪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汪溪街道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2022年1月4日,《汪溪街道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解读主要内容如下: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及《宁国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宁发〔2021〕4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现结合我办实际,

【文字解读】关于《汪溪街道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年1月4日,《汪溪街道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解读主要内容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及《宁国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宁发〔2021〕4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汪溪街道自规所牵头,相关部门协助结合我街道实际共同草拟了《汪溪街道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经党委会审议后,提请街道党政办印发。

三、工作目标

1、到2021年底,建立办、村两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完善耕地保护监督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完成我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2、到2025年底前形成保护更加完善、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实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

四、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

1、确保耕地数量不減少和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2、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管控“非粮化”、杜绝“抛荒化”。

3、扎实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4、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全面推行“田长制”。以行政村为耕地保护网格单元,设置办、村耕地保护一级、二级田长。“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田长工作职责

街道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田长制相关工作考核。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筹充分发挥办、村田长的前沿作用,严格源头管控,确保本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二)落实部门责任。配合市田长制工作各成员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目标。

(三)深化宣传教育。街道办事处要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学习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紧紧围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重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环境。

政策咨询渠道:

1.解读人:汪云芳

2.解读部门:汪溪街道自规所

3.咨询电话:0563-444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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