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209-00097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发文日期 2022-09-30 10:3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受灾人员救助
信息来源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下拨2022年度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生活补助)的通知 内容概述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全市干早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生活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99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拨的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打井取水、买水送水等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的支出。(详见附表)。二、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

关于下拨2022年度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生活补助)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全市干早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生活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99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打井取水、买水送水等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的支出。(详见附表)。

二、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有关规定,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省级救灾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实行绩效考核,有关乡镇要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相关资料。加强资金支付进度,本年度内使用完毕。使用完毕后,及时将相关资料和绩效目标表报市应急局救灾科备存。

附件:1.宁国市2022年度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生活补助)分配表

2.资料清单

2022926

附件1

宁国市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干旱灾害生活补助)分配表

金额(万元)

1

港口镇

2

2

梅林镇

3

3

胡乐镇

2

4

霞西镇

3

5

万家乡

3

6

仙霞镇

2

7

南极乡

3

8

甲路镇

2

9

青龙乡

2

10

宁墩镇

2

11

方塘乡

1

12

云梯畲族乡

2

13

汪溪街道

1

14

竹峰街道

2

合计

30


附件2

资料清单

1.资金支付凭证;

2.资金使用相关会议记录;

3.发票、清单(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4.打井合同;

5.情况说明;

6.打井取水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前、施工时、施工后的照片(注明施工地点);

买水送水项目:买水送水清单、供货商营业执照、送水时照片(注明送水的村、组)、被救助人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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