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07-0004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7-28 15:10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22〕60号 关键词 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公安、安全、司法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预案体系
  1.6 响应分级
  2 燃气事故风险分析
  2.1城镇燃气基本情况
  2.2 事故风险分析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3.3 成员单位及职责
  3.4 专家组及职责
  3.5 现场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4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4.2 预警
  4.3 响应启动
  4.4 分级响应机制
  4.5 分级响应主要工作内容
  4.6 应急处置
  4.7 应急支援
4.8 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现场清理
  5.2 善后处理
  5.3 事故调查
  5.4 新闻发布
  5.5 总结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6.2 通信及信息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6.4 交通保障
  6.5 经费保障
  6.6 治安保障
  6.7技术储备保障
  6.8医疗卫生保障
  6.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7 监督管理
  7.1预案备案和演练
  7.2宣传培训
  7.3 责任与奖惩
  7.4 预案修订
  7.5 预案管理
  7.6 预案实施
  8 附件
附录 A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1 本市燃气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1.2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2 事故风险分析
  2.1 场站运行事故风险分析
  2.2 天然气管道运行事故风险分析
  2.3 公用工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4 管理方面事故风险分析
  2.5 自然条件事故风险分析
  2.6 事故风险分析小结
  3 事故风险评价表
  4 结论建议
  附录 B 城镇燃气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 总则
  1.1 应急资源调查目的
  1.2 应急资源调查对象和范围
  2 内部应急资源情况
  2.1 危险源基本现状
  2.2 现有应急资源情况
  2.3 燃气应急内部资源完善程度评估
  3 外部应急资源情况
  3.1 本市外燃气企业联动互助机制
  3.2 企业互助救援力量示意
  3.3 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4 应急资源调查结论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我市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的处置燃气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徽省城市供气系统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城镇燃气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3.2 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明确各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的职责。以燃气供给单位、企业为主体,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有效地处置燃气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1.3.3 预防为主,长效管理
  以保障城镇燃气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1.4 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运输、储存、使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燃气泄漏、爆炸、火灾等一般突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1.4.2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于本预案。
  1.5 预案体系
  1.5.1 《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宁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是指导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1.5.2 燃气企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各燃气经营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本预案与各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相衔接。
  1.6 响应分级
  1.6.1响应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 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1)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1)初判将要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城镇燃气事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在省、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宁国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2)初判将要发生一般城镇燃气事故,由宁国市指挥部组织实施。指挥长发布Ⅳ级应急响应命令并指挥,各小组、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责会同事发地乡镇政府(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街道、企业开展应急救援。事发地乡镇政府(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应当按照响应全力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进展情况。燃气企业按照内部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实施应急响应。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突发事件,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可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当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1.6.2 响应等级调整
  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处置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2 燃气事故风险分析
  2.1城镇燃气基本情况
  1)辖区内天然气公司情况
  目前,宁国市有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宁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4家天然气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宁国双龙路加气站。
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气源采用采用“川气东送”宣城-黄山天然气支线和LNG气化站形式,经气化、调压、计量、加臭后输送至天然气输配管网,为宁国市各类用户供应天然气。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共有1座LNG气化站,LNG总储存规模为300m3,出站压力0.4MPa。LNG现在是应急备用气,目前已管道供气为主。
  宁国新奥有限公司天然气气源采用LNG气化站形式,经气化、调压、计量、加臭后输送至天然气输配管网,为宁国市各类用户供应天然气。宁国新奥有限公司共有1座LNG气化站,LNG总储存规模为200m3,出站压力0.4MPa。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宁国分输站建设,天然气气源为“川气东送”宣城-宁国-黄山天然气干线,经过滤、调压、计量、加臭后输送至天然气输配管网,为宁国市区提供中压天然气。
  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于2007年成立,经营范围为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开发、应用及销售;川气东输项目中的支线供气管道及下游用户城市支线管网的建设和经营;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母站和加气子站建设和经营。目前宣城市CNG气源主要来自合能燃气公司位于宣城天湖工业园的合能加气母站。该加气母站距离宣广高速西侧约10km,占地面积20亩。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宁国双龙路加气站于2014年成立,经营范围为车用气瓶压缩天然气的销售;目前CNG气源主要来自宣城合能燃气公司,距宁国市约54km。
  宁国市天然气气源场站如下表。
表2-1 天然气气源场站一览表

序号

气源场站名称

规模

地址

建设单位

1

汪溪综合输配站

LNG300m3

S104省道东侧

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2

港口天然气综合站

LNG200m3

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经五路西侧

宁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3

宁国分输站

5.3x108Nm3/a

宣城市宁国市外环西路

安徽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4

合能加气母站

100x104Nm3/d

宣城天湖工业园

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

5

宁国双龙路加气站

1.0x104Nm3/d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双龙路西侧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2)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公司情况
  目前,宁国市共有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宁国市怡源液化气有限公司3家液化石油气公司,均位于主城区。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宁国经开区金辉路南侧,现有灌装站1座,五级站,储罐4台(其中100m3储罐3台,50m3储罐1台),瓶装供应点39个。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位于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畈村村老虎山,现有灌装站1座,五级站,储罐3台(其中100m3储罐1台,50m3储罐2台),瓶装供应点60个。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宁国市经济开发区汪溪园区S104西侧,现有储配站一座,五级站,储罐3台(100m3储罐3台)。瓶装供应点40个。
表2-2 液化石油气气源场站一览表

序号

气源场站名称

规模

地址

建设单位

1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LPG350m3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金辉路南侧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2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

LPG200m3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畈村村老虎山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

3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LPG300m3

宁国市经济开发区汪溪园区S104西侧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2.2 事故风险分析
  宁国市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两种气源,以及汽车加气站使用的液化天然气气源。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都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但两种气源泄漏到空间其扩散机理不一样,这就决定了在应急处置中需要根据不同的气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液化天然气除具有天然气易燃易爆特性外,还有低温特性,极限低温-162℃,对人有冻伤的风险。
  2.2.1 管道天然气风险分析
  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甲烷(CH4)、还包括少量乙烷、丙烷、氮和丁烷等组分。天然气本身无色无味,在输配给城县燃气用户前,在管道天然气中添加了加臭剂(四氢噻吩),故管道天然气泄漏出来后有特殊的臭味。天然气标准状态下为气态,具有气体性质,着火温度为 538℃。天然气爆炸极限为 5﹪~15﹪。天然气密度比空气轻,极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造成管道天然气突发事件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
  (1)天然气上游供气单位突然停供气或管道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门站上游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城市气源中断;
  (2)天然气场站、燃气输配设施等在生产过程中违章生产,造成火灾、爆炸、大面积停气等事故;
  (3)管道天然气输配系统管道设施因老化、维护不到位或突发灾害,造成火灾、爆炸、大面积停气等事故的。
  (4)意外泄漏:燃气管网或者设施由于受运行时间、腐蚀、安装质量、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会产生泄漏,或由于第三方施工也会产生对管线破坏,造成燃气泄漏,导致供气中断甚至火灾或者爆炸事件。
  2.2.2 液化石油气风险分析
  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的企业,各类管道均为压力管道,卧罐等压力容器为特种设备,循环压缩机、烃泵均为带压运行设备。液化石油气特性易燃易爆,具有火灾危险性,一旦泄漏迅速扩散与空气混合后遇到明火或即使是静电和磨擦火花,即易发生燃烧,爆燃或爆炸。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在挥发过程中会大量吸热,人体皮肤与之接触,易被冻伤。所以在自然灾害、管道设备破损破裂和操作失控等因素而引起的液化石油气泄漏,都将存在火灾爆炸,人员冻伤,窒息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害,给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2.2.3 汽车加气站风险分析
  加气站内主要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物料)为天然气,危规号为 21007 号,火灾危险等级为甲类。
  2.2.4 CNG/LNG 风险分析
  燃气泄漏、被点燃或遭受雷击等发生火灾或爆炸;用电或用火不当等发生火情;运输过程发生交通事故、泄漏等发生火灾或爆炸;发生地震等需要疏散撤离的意外事故。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指挥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处置燃气安全事故的指挥机构。
  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各街道、乡镇政府(宁国经开区管委会)、国网宁国市供电公司、电信宁国分公司、移动宁国分公司、联通宁国分公司、市各燃气经营企业。
  指挥部下设救援抢险组、医疗救治组、治安警戒组、转移安置组、新闻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调查处理组。
  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供气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对相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协调各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收集上报事故信息,并通报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镇政府;贯彻落实指挥部指示和部署;承担指挥部文电、会务、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审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组建燃气事故应急专家库,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总结评估和上报工作;组织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3.3 成员单位及职责
3.3.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能力建设;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提高装备和物资储备水平;组织协调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等工作;督促各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抢修与恢复在燃气突发事件中损坏的有关供水、排水、燃气管线等市政管线、设施;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2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挥相关专业应急队伍参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按规定将事件信息上报省市应急部门,必要时请示省市应急部门指导应急救援;协调相关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会同事发地各街道、乡镇政府(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做好受灾人员或受威胁人员的转移、过渡期生活救助和临时安置工作。
  3.3.3 市公安局:负责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快速、安全通行;组织现场人员疏散,进行现场警戒、维持现场治安、现场取证和证据保全等。
  3.3.4 市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燃气应急救援队实施灭火工作(在对泄漏燃气进行喷水稀释时应听取专业抢险人员的意见),对燃气突发事件中的被困人员进行救助,并指导燃气供应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侦检、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工作。
  3.3.5 市民政局:配合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3.3.6 市卫健委:负责在事故现场设置临时医疗急救区;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处置,及时转运伤员到指定医院;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及心理康复工作;核实事故伤亡情况。
  3.3.7 市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资金预算、管理,依法依规保障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
  3.3.8 市经信局:负责事故救援期间的电力保障;组织电信企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事发地区通信畅通。
  3.3.9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3.3.10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提出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的建议。
  3.3.11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天然气高压长输管线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3.3.12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制定事故现场压力容器、燃气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抢险救援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或专家组对事故有关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进行技术鉴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3.3.13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监测和预报全市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及时提供影响事故发生地区的地质灾害情况、事故周边区域已有的地理信息资料;利用技术装备快速采集、处理事故现场信息,及时上报市指挥部。
  3.3.14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指导新闻通稿的起草,组织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舆论;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3.3.15 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3.3.16 市水利局:负责燃气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
  3.3.17 市人社局:负责工伤保险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3.3.18 市商务局:负责协助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
  3.3.19 市医保局:负责医疗保险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3.3.20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实施监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3.21 市各燃气经营企业:发生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各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相应职责,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接到应急指令后,立即派遣救援队伍赴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置。
  3.3.22 各街道、乡镇政府(宁国经开区管委会):监督燃气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或依法实施停产关闭;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经营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的险情或者因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的燃气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市燃气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3.3.23 国网宁国国网宁国市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灾难现场供、用电及应急装置的架设;快速修复事故受损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3.3.24 电信宁国分公司、移动宁国分公司、联通宁国分公司负责事故现场通信保障工作。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市指挥部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3.4 专家组及职责
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建和管理。
  专家组主要职责:协助现场指挥部分析研判事故原因、危害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应急救援措施和建议;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3.5 现场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现场救援需要,经现场指挥部批准,设立以下8个现场工作组,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5.1 救援抢险组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气象局等有关单位,有关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和燃气企业参加。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3.5.2 医疗救治组
  由市卫健委牵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事发地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3.5.3 治安警戒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参加。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现场秩序维护。
  3.5.4转移安置组
  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参加。负责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
  3.5.5新闻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应急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负责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舆论引导等工作。
  3.5.6应急保障组
  由市应急局牵头,事发地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参加。提供应急处置后勤服务、通信交通、应急物资等。
  3.5.7善后工作组
  由事发地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参加。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安抚、补偿理赔,生活秩序、生态恢复等工作。
  3.5.8调查处理组
  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2,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及应急联系方式见附件3。
  4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城镇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数据库。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信息,及时报告市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市住建局、事发地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报告;供气企业、事发地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应迅速摸清情况,并在30分钟内向市住建局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报送市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各成员单位。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当逐级上报,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事故报告以电话报告、后书面补报的方式进行。
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输配规模、存储设备座数及储量、气源地、处数;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2 预警
  4.2.1日常信息收集
  4.2.1.1建立与燃气经营企业的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对燃气供应系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并相互传递与研究分析。
  1)监督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监测燃气安全供应状况。
  2)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气候和冬季保高峰供应期间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
  4.2.1.2与燃气经营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气情况和动态。
  4.2.1.3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燃气供应系统的日常数据监测、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用气预测、系统改造等相关信息数据库,必要时将重要信息上报至市燃气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4.2.2风险分析与隐患排查治理
  燃气属易燃、易爆物质,在输送、充装、储存、使用过程中,若管道、容器、阀门发生泄漏并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或静电产生的电火花可能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
  1)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对燃气供应系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实时监测本市供气动态并预测燃气资源的供需平衡情况。
  2)各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应加强对本辖区内燃气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发挥属地化、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结合本区域特点,加强检查监管,实现对燃气管线、输配站、液化气站、加气站、液化气站等建设、维护的长效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供气情况和动态。对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或依法实施停产关闭,实现对地下燃气管线设施及其建设、维护的长效管理。
  3)各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本单位燃气设施使用及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级专业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与住建、消防、应急管理、各街道、乡镇、园区等单位建立安全协作网络,设置安全协管员,与网格化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定期沟通燃气设施的动态情况以及相关改造建设计划。运用先进设备与技术手段,建立燃气设施安全可靠的动态化管理系统;做好燃气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测和风险评估,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针对危险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做好风险分析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并持续督促跟进,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闭环。
  4.2.3预防措施
  各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应加强对本辖区内燃气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发挥属地化、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结合区域特点,加强检查监管,实现对燃气管线、输配站、液化气站、加气站、液化气站等建设、维护的长效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供气情况和动态。
  4.2.4预警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适时发布预警信息,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预警信号由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实施,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学校等特殊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2.5预警调整
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到达燃气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分析研判,认为现场危险情况可能持续恶化或已对险情实施有效控制,立即向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调整或结束预警的建议。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情况,对各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迅速提出调整预警级别或结束预警的意见和建议。
  4.2.6预警解除
  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及时通过应对措施,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后,由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向所有发布过预警信号的部门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3 响应启动
  4.3.1燃气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迅速展开自救活动,在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 4.3.2市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时,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工作部署。市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各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组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4.3.3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及成员赶赴事故现场,会同事发地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3.4各相关单位人员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听从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善后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并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4.3.5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4 分级响应机制
  (1)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根据省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启动的相应应急预案。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在省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2)Ⅲ级(较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启动的相应应急预案。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宣城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3)Ⅳ级(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市政府按照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按指令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现场救援。
  当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应同时启动;省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同时启动。
  4.5 分级响应主要工作内容
  (1)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在省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协同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应急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分别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危险源控制与救援、医疗卫生、现场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资金与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
  宁国市政府在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协调辖区内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按指令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现场救援。
  (2)Ⅲ级(较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在宣城市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成立宁国市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迅速组织各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协同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应急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分别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危险源控制与救援、医疗卫生、现场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资金与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必要时请求宣城市应急指挥机构及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宁国市政府在宣城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事故发生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按指令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现场救援。
  (3)Ⅳ级(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宁国市政府按照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按指令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现场救援。
  4.6 应急处置
  4.6.1 先期处置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临时应急指挥部,在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降低事故影响,尽快消除事故险情。所在地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配合事故发生所在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实施先期处置。先期处置主要包括:
  1)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2)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后,迅速划定危险区域,加强对重要单位、重要场所、重要人群、重要设施和物资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现场群众。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和收集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4)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4.6.2 预案启动
  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综合评价燃气安全隐患或事故可能对城镇公共安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迅速提出预警及应急意见,经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将详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1)召开应急救援工作会议,确定燃气安全事故等级,研究部署应急抢险救援事宜。
  2)情况紧急的,要迅速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
  3)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各现场工作小组根据职责立即展开抢险救援工作。成立的事故现场指挥部设在燃气安全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必要时部署相应警力,保证现场指挥有序进行。
  4)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救援和提供保障。各应急工作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6.3应急处置
  1)及时抢救生命。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医疗救治组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2)做好警戒与疏散工作。治安警戒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疏散。如有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关闭通讯工具,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救援抢险组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引发次生、衍生事故。
  4)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调查处理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5)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置事故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或其他市区支援的,由协调联络组统一协调、联络、调度、落实。
  4.7 应急支援
  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随时跟踪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如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并可能超出现场处置能力需要支援时,由市政府根据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支援请求,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街道、乡镇政府实施应急救援。
  当事态超出本级应急能力或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指挥长应立即向上级政府请求提升应急响应级别,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救援。
  在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赶到现场后,应将指挥权移交上级应急指挥部。
  4.8 响应结束
  在确认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基本消除后,经现场专家组认定(较大及以上事故需报上级指挥部批准)后,市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5后期处置
  5.1 现场清理
  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事故调查后的现场清理。供气单位负责落实供气恢复、告知群众和安全宣传,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其他有关部门依据相应职责,做好现场清理。
  5.2 善后处理
  1)救援行动完成后,由事发属地街道、乡镇政府(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有关保险机构和事故责任单位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彻底消除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污染物收集与处理、人员安置、伤员救治、抚恤救济、灾后重建和秩序恢复,确保社会稳定。对燃气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及司法援助。保险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事故发生所在燃气企业负责灾后燃气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在恢复与重建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确保满足相关要求。
  2)环保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分析危害成分,向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提供决策依据。并对事故现场和周边环境跟踪监测,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5.3 事故调查
  调查处理组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损失,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修改应急预案;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4 新闻发布
  燃气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5 总结评估
  1)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燃气经营企业向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参与事故应急处置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应急响应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3)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起草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请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审签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责任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1)燃气经营企业是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主力军,自身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担任指挥的人员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并熟悉相关预案;从事燃气应急处置的人员须经业务技术培训,具备燃气行业安全、防护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人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市各应急救援队伍在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中,要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优势和特长,及时处理和排除险情。
  3)各燃气经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要与市各应急救援队伍保持联系,互通信息,确保应急救援渠道的畅通和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以利于应急处置时有效协同配合。
  4)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2 通信及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根据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燃气安全事故的信息管理,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相关联动单位负责提供所掌握的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和技术信息资料,必要时派出专家指导,协助现场抢险救援。
  市经信局建立通信应急保障机制,根据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组织、协调本地相关电信企业,为现场的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并根据处置需要,保障现场指挥部与上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通信通畅。
  6.3 物资装备保障
  各燃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常用装备和特种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数据库,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备。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健委、市应急局等有关单位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6.4 交通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应为处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运等有关部门要保障应急抢险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6.5 经费保障
  城镇燃经营企业应建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由市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
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防控准备,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应急技术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等相关费用及日常工作经费等。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6.6 治安保障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必要时可申请调用武警部队予以协助和配合。事发地街道、乡镇政府(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属地警力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7技术储备保障
  1)燃气经营企业应积极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建立并逐步完善燃气管网的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不断完善燃气泄漏报警、火灾报警和联动切断等安全预警系统,提高燃气设施、设备、系统的可靠性,为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保障。
  2)市政府应聘请天然气安全事故方面专家,组成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燃气经营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6.8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健委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储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事故伤员的救治能力。全面掌握本市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救治方面的资源信息,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掌握抢救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资源供应的地区和来源。
  6.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为防灾、避灾,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应对安全事故的实际需要,在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和人防设施等项目建设时考虑增加应急避难场所,并在应急避难场所附近的重要路口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应急避难所配套所需的通信设施由工信部门负责,供水由供水管理部门负责,供电由供电部门负责,医疗救护由卫生部门负责,生活保障由辖区民政部门负责,地下人防设施由区人武部负责。
  7 监督管理
  7.1预案备案和演练
  1)本预案应抄送上级行政主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2)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针对燃气事故特性,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抄送上级行政主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燃气经营单位的燃气事故应急抢险专项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燃气设施、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可能出现引发安全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燃气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和应急抢险队伍情况;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联络通讯方式、培训与演习情况等。
  4)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对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对预案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各燃气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地应急演练,并建立应急预案持续改进机制。市应急指挥部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应急预案。
  7.2宣传培训
  1)各街道、乡镇(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应搞好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市民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和安全用气知识,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燃气事故的发生。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用气宣传与培训的组织管理。
  3)各相关部门、燃气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企业储存、经营、使用燃气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发生事故后有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燃气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燃气安全进社区的宣传,不断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用气知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应加强和扩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和覆盖面,采用各种形式,引导市民关注燃气安全,提高市民安全用气和应急防护的意识与能力。
  5)教育部门负责将燃气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6)燃气事故有关救援队伍要按照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燃气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及应急培训,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应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岗前和常规培训。
7.3 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安全事故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应急救援组织不力,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安全事故重要情况,造成事故损失扩大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4 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6)其他应当修订情形。
  7.5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7.6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附件1 事故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受突发性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天然气、液化气供气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城市 5 万户(或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 48 小时(或以上);天然气门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贮配站、燃气输配设施等发生大面积严重泄漏并引起爆燃、爆炸失去控制,需紧急疏散人群、实行交通管制的;造成 30 人以上一次性死亡,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燃气中毒,下同)的,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事故(Ⅱ级):受突发性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天然气、液化气供气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城市 3 万户(或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 24 小时(或以上);天然气门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贮配站、燃气输配设施等发生严重泄漏引起爆燃难以控制,需紧急疏散人群、实行交通管制的;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一次性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较大事故(Ⅲ级):受突发性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天然气、液化气供气能力下降,造成城市1万户(或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 12 小时(或以上);天然气门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贮罐站、燃气输配设施等发生严重泄漏或引起燃烧,需紧急疏散人群、实行交通管制的;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一次性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一般事故(Ⅳ级):天然气门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贮配站、燃气输配设施等发生故障,造成 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 6 小时(或以上);造成 3 人以下一次性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的,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应急组织体系图
  附件3 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应急联系方式
  附表1 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应急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急值班电话

1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63-4038042

2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0563-4025539

3

宁国市公安局

110

4

宁国市民政局

0563-4022615

5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63-4037808

6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63-4039211

7

宁国市财政局

0563-4110066

8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12369

9

宁国市经信局

0563-4036750

10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0563-4016629

11

宁国市发改委

0563-4016240

12

宁国市自然规划局

0563-4012774

13

中共宁国市委宣传部

0563-4036650

14

宁国市气象局

0563-4130076

15

宁国市水利局

18056315280

16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4030280

17

宁国市医疗保障局

0563-4014009

18

宁国市消防救援大队

0563-4026119

19

宁国市总工会

0563-4017497

  附表2 各街道、乡镇及园区应急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急值班电话

1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0563-4189608

2

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0563-4185675

3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0563-4152182

4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

0563-4309627

5

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

0563-4441548

6

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

0563-4230001

7

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

0563-3791001

8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0563-4800001

9

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

0563-2209051

10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0563-2209037

11

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

0563-4630058

12

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0563-4601946

13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0563-4900001

14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0563-4960001

15

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

0563-4251600

16

宁国市云梯乡人民政府

0563-4761234

17

宁国市万家乡人民政府

0563-4650001

18

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0563-4660001

19

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

0563-4941496

20

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0563-4211070

附表3 辖区燃气企业应急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急值班电话

1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0563-4150888

2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0563-4014917

3

宁国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0563-4800727

4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0563-4481999

5

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0563-4452111

6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

0563-4309927

7

中石化宣城宁国双龙路加气站

0563-4175125

8

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

0563-3792068

  附件4 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录 A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1 本市燃气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1)辖区内燃气公司情况
  目前,宁国市有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宁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4家天然气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宁国双龙路加气站。
  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气源采用采用“川气东送”宣城-黄山天然气支线和LNG气化站形式,经气化、调压、计量、加臭后输送至天然气输配管网,为宁国市各类用户供应天然气。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共有2座LNG气化站,LNG总储存规模为500m3,出站压力0.4MPa。LNG现在是应急备用气,目前已管道供气为主。
  宁国新奥有限公司天然气气源采用LNG气化站形式,经气化、调压、计量、加臭后输送至天然气输配管网,为宁国市各类用户供应天然气。宁国新奥有限公司共有1座LNG气化站,LNG总储存规模为200m3,出站压力0.4MPa。为宁国市港口镇各类用户供应天然气。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宁国分输站建设,天然气气源为“川气东送”宣城-宁国-黄山天然气干线,经过滤、调压、计量、加臭后输送至天然气输配管网,为宁国市区提供中压天然气。
  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于2007年成立,经营范围为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开发、应用及销售;川气东输项目中的支线供气管道及下游用户城市支线管网的建设和经营;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母站和加气子站建设和经营。目前宣城市CNG气源主要来自合能燃气公司位于宣城天湖工业园的合能加气母站。该加气母站距离宣广高速西侧约10km,占地面积20亩。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宁国双龙路加气站于2014年成立,经营范围为车用气瓶压缩天然气的销售;目前CNG气源主要来自宣城合能燃气公司,距宁国市约54km。
  宁国市天然气气源场站如下表。
表1-1 天然气气源场站一览表

序号

气源场站名称

规模

地址

建设单位

1

汪溪综合输配站

LNG300m3

S104省道东侧

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2

港口天然气综合站

LNG200m3

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经五路西侧

宁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3

宁国分输站

5.3x108Nm3/a

宣城市宁国市外环西路

安徽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4

合能加气母站

100x104Nm3/d

宣城天湖工业园

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

5

宁国双龙路加气站

1.0x104Nm3/d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双龙路西侧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2)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公司情况
  目前,宁国市共有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宁国市怡源液化气有限公司3家液化石油气公司,均位于主城区。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宁国经开区金辉路南侧,现有灌装站1座,五级站,储罐4台(其中100m3储罐3台,50m3储罐1台),瓶装供应点39个。公司现有工业点供用户30个,商业用户86个。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位于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畈村村老虎山,现有灌装站1座,五级站,储罐3台(其中100m3储罐1台,50m3储罐2台),瓶装供应点60个。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宁国市经济开发区汪溪园区S104西侧,现有储配站一座,五级站,储罐3台(100m3储罐3台)。瓶装供应点40个。
  表1-2 液化石油气气源场站一览表

序号

气源场站名称

规模

地址

建设单位

1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LPG350m3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金辉路南侧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2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

LPG200m3

宁国市河沥街道办事处畈村村老虎山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

3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LPG300m3

宁国市经济开发区汪溪园区S104西侧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1.2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市燃气企业危险源辨识。
  表1-3 危险源辨识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危险品种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危险目标

1

天然气

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和管道爆炸、腐蚀危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自然灾害

2

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和管道爆炸、腐蚀伤害、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自然灾害

2 事故风险分析
  2.1 场站运行事故风险分析
  场站的主要设备有 LNG 储罐、储气井、LPG 储罐、压缩机、过滤分离器、三甘醇脱水装置、旋风分离器,烃泵、潜液泵、柱塞泵、加气撬等,主要危险因素是因燃气设备、管道超压或泄漏而引起的事故。
  2.1.1 燃气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
  燃气发生泄漏,并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或高温热源引发火灾爆炸。以下从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等三个方面,对场站运营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进行分析:
  (1)可燃物
  在输气过程中所涉及的可燃物就是燃气,燃气泄漏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成为可能。可能造成站内燃气泄漏的原因如下:
①站内、场内阀门、法兰、仪表连接处密封不严,导致发生燃气泄漏。
  ②输气管道严重腐蚀。管道内形成的酸性介质腐蚀;工艺管道外防腐层在运输、施工中被破坏,没有进行修补,或修补不能再满足防腐的需要而未进行过更换。管道焊接部位存在质量缺陷等。
  ③高压气体输送过程中对管道的冲刷,尤其对弯头部位的冲刷,造成的管壁变薄,管道因为强度下降破裂,进而引发泄漏。
  ④违章操作、操作人员误操作等引发的燃气泄漏。
  ⑤自然灾害造成的管道破裂。
  (2)助燃物
  空气是引起燃气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助燃物,泄漏的燃气与空气混合遇到明火或高温热源可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3)点火源
  根据场站运行的特点,生产过程在常温下进行,没有高热热源,点火源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①明火:人员违章使用明火设备,如火机、电炉、燃气灶等。
  ②违章动火作业:检修需要动火时没有按要求办理动火证,没有采取隔离、吹扫、置换、检测分析等措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切割、打磨产生火花及高温也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③电气火花:站内的火灾、爆炸危险区域未按要求设置相应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电气线路老化;过载、接触不良;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通信设备等。
  ④雷电火花:建构筑物未按要求设置防雷设施,或所设防雷设施失效等原因产生的雷电火花。
  ⑤静电火花:天然气输送过程中产生的静电积累、人体静电积累到一定程度发生放电,产生静电火花。场站周围为农田,烧荒产生的明火对站内安全威胁较大。
  2.1.2 中毒和窒息
  (1)燃气泄漏
  燃气对人体有一定的毒性危害,容器或管道破裂发生较大规模燃气泄漏时,可能造成事故地点附近燃气浓度大幅增高,处于其中的人员大量吸入可导致中毒和窒息昏迷、呕吐等症状;与此同时空气中氧气含量大幅下降,可导致人员中毒和窒息,严重者甚至发生死亡事故。
  (2)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内检修作业时,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则可能因为罐内含氧量稀薄或含有毒气体而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
  2.1.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
  (1)站内集气管、LNG 储罐、储气井等属于压力容器,站内埋地管道和地面敷设的管线均属于压力管道。设备长时间超压运行导致设备疲劳变形,强度下降,遇超压严重情况引发容器、管道爆炸。
  (2)安全附件和监控仪表失效不准和误操作导致超压运行,严重超压引发管道或压力容器爆炸。
  (3)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受环境影响而发生不同程度的腐蚀,导致设备强度不同程度的降低,腐蚀严重的遇到设备或管道超压或严重超压运行导致发生容器爆炸。
  (4)埋地的输气管道超期服役没有更换或阴极保护设备经常不正常运行等均可能导致管道腐蚀情况的加剧,遇到管道超压运行时可能引发管道撕裂,造成大量燃气泄漏,并引发次生危害。
  2.1.4 机械伤害
  站内存在机泵、压缩机等转动设备,若其转动部位缺少可靠的防护措施,可能发生辗绞、挤压等机械伤害。另外装置在检维修期间使用的机械设备也可对人员造成机械伤害。
工艺操作过程中引起机械伤害的原因主要有:
  ①作业人员不小心碰到正在运行的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上;
  ②机械设备运动部件未装设防护罩;
  ③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致使运动部件脱落飞出;
  ④衣服、头发、裤脚卷入转动机械中。
  2.1.5 触电
  在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电器箱柜、设备电机以及配电室等处易出现触电危险。接线端、电线接头、电缆头、接触器、熔断器分支线等处,易发生短路、接地、闪络和漏电。在下列情况下,都可能发生触电:
  ①人体接触带电体,如裸露的导线、带电操作等;
  ②人体接触发生故障(漏电)的电气设备,如绝缘破坏或无绝缘,接地故障等;
  ③使用的电动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与带电体的防护距离不够等;
  ④跨步电压触电;
  ⑤作业人员不按照电气工作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缺乏安全用电常识等;
  ⑥电工无证上岗、停电时不挂警示牌、送电时有人未撤离、人员劳保穿戴不全等;
  ⑦各种泵及电器设备、转动设备无触电保护接地,一旦发生漏电有引发触电事故的危险。
  ⑧电气设备或设施不能定期检查、检验引起绝缘失效,机构失灵,造成触电事故等;或者电气设备设施在安装、检修过程中,因操作不慎,有可能发生触电或火灾爆炸事故。另外,雷雨天气在室外操作或在防雷设施周围停留,有发生触电、雷击的危险。
  2.1.6 腐蚀危害
  ①外腐蚀:站内设备、地上管道设备等均暴露在大气中,不可避免遭受大气接触,产生腐蚀,尤其在潮湿的环境中,设备更易腐蚀;埋地管道外防腐层破损后,受土壤条件的影响,可产生化学腐蚀。
  ②内腐蚀:储罐、输气管道中的燃气含有各类腐蚀性物质如水分、硫化氢等,对管道内壁有一定的腐蚀作用。
  ③高压流体的冲刷:管道内输送的压缩天然气在管道内高速流动,对管道内壁,尤其是管道弯头部位的上表面具有一定的冲刷,长时间运行可导致管壁变薄。
  2.1.7 低温冻伤
  若 LNG 储罐及管线设施系统损坏或在装卸加注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低温的 LNG液体接触到身体有引起低温冻伤的事故的危险。
  2.1.8 噪声及振动
  压缩机运行中可能产生噪声及振动危害。在没有采取消音、隔音、减震基础等措施下,人员长期处于噪音工作环境下,除了可导致听力受损外,噪声对神经系统的危害主要为神经衰弱综合症;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可使交感神经紧张,从而产生心跳加快、心率不齐、血管痉挛等症状;对消化系统的影响,可引起胃功能紊乱、食欲不振、肌无力等症状;另外,噪声对睡眠、视力、内分泌等也有一定影响。
  2.1.9 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在正常生产巡查和设备维修时,可能发生高处作业人员的坠落和高空坠物伤人事故。
2.1.10 车辆伤害
  各类机动车辆如车辆本身缺陷,或制动、音响、灯光等失效,道路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误操作可引发交通事故。
  2.1.11 自然灾害
  在遭遇强台风时,固定或移动的设备、设施可能发生倾斜、倒塌,将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发生汛情时,设备、设施淹水可能发生失效引发次生危害。在发生地质灾害时,设备、设施可能发生倾斜、倒塌,也会引发危及人身安全的次生危害事故。
  2.1.12 起重伤害
  储气库(地面工程)注采站压缩机厂房内设置有一台防爆型行车,在压缩机检维修需要行车吊运时,若人员发生误操作可能会导致起重伤害事故。
  2.1.13 高温烫伤
  涉及的灼烫主要是高温烫伤。
  2.1.14 清管作业危险性分析
  清管器压力较高,收球区属危险区域,如接收时不按规程操作,可能对人体造成物体打击伤害。
  清管作业带来大量污油、污水排出,如处理不当,导致环境污染、火灾、爆炸等事故。
  2.1.15 放空作业危险性分析
  在注采站的天然气放空作业过程中,天然气可能直接排入大气,当天然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的时候,遇到外来明火还可能发生爆炸。管道破裂,阀门、垫片等选型不合理或老化,设备故障等,造成天然气泄漏,遇明火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2.2 天然气管道运行事故风险分析
  集输管线和输气管线以埋地敷设方式进行输送,具有隐蔽、单一和野外性的特点;天然气管道一旦发生泄漏,遇火源易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根据天然气管道事故的特点,可将发生管道泄漏的原因分成以下几类:
  2.2.1 管道腐蚀
  (1)埋地钢质管道都具有防腐层,使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得到保护。但是,由于实际工作中防腐质量不能完全保证,或者管道受所处环境的土壤、杂散电流等因素的影响,会造成管道电化学腐蚀、应力腐蚀和杂散电流腐蚀等,同时管道施工时可能造成防腐层机械损伤以及地质灾害因素造成防腐层破坏,可能造成管道腐蚀,引发事故。
  (2)管道长期埋入地下,防腐保护破损时,管线因腐蚀严重可发生破损或断裂,致使天然气泄漏。
  (3)硫化物腐蚀
  当钢管与 H2S 水溶液或与含 H2S 的湿天然气相接触时,发生电化学腐蚀,产生氢原子,它在钢材中扩散,遇到裂缝、空隙、晶格层间错断、夹杂或其它钢材缺陷时,便聚集结合成为氢分子。氢分子的体积是原子的 20 倍,这就造成极大的压力,使钢材鼓泡和变脆;当钢材塑性好、强度低时,钢材表面出现泡迹,当钢材强度大、硬度高时则因塑性变形小而产生氢脆裂纹。钢管在组装及输气中产生拉应力作用,又促使钢材破坏。
  硫化物应力腐蚀还与金属化学组成、强度、热处理性能及金相显微组织、酸性介质的 pH、腐蚀环境温度、金属与酸性接触时间及总拉伸应力等均有关系。
  此外,CO2 的存在能促进 H2S 的腐蚀作用,因为由于腐蚀而产生的硫化铁在正常的pH 值下是不溶解的,并且形成保护金属薄膜,而当 CO2 出现时,pH 值降低,使硫化氢更易溶解而不能形成薄膜,金属表面易于腐蚀。
  (4)CO2 腐蚀
  CO2 为弱酸性气体,对金属有一定的腐蚀性,它主要来源于天然气、空气、碳化物受热后分解的产物。因此对 CO2 的腐蚀失效应该加以重视。CO2的腐蚀与输气管道输送的压力、温度、湿气等有关,随着系统压力的增加,而导致腐蚀的速度加快。目前因 CO2 腐蚀引发的各类严重事故在国内外已呈上升趋势。CO2 引起的腐蚀常常是一种类似溃疡状的不均匀全面腐蚀,严重时可能呈蜂窝状,在金属表面形成许多大小、形状不同的蚀坑、沟槽等。几乎所有的合金在 CO2 环境中都可以发生点蚀,其点蚀坑周边锐利、界面清晰,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全穿透管壁。
  (5)应力腐蚀
金属材料在拉应力和特定腐蚀介质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腐蚀称为应力腐蚀。主要由焊接、冷加工和安装时的残余应力和管道内部的腐蚀性介质引起。应力腐蚀的裂纹呈枯树支状,大体上沿垂直于拉应力的方向发展。裂纹的微观形态有穿晶型、晶间型和二者兼有的混合型。
  腐蚀事故多发生于管线的焊道、管线的穿跨越处、锚固点及防腐层补口附近。焊道质量差成为管道的易腐蚀点;另外,管材存在缺陷,如管材局部厚度不够、管材的内外壁有坑点等,这些缺陷都能造成管线发生腐蚀穿孔;当管线的防腐层出现露点时,管线与周边土壤直接接触,加快管线的腐蚀。
  (6)杂散电流干扰腐蚀
  管道需要穿越规划中的沿江城际铁路,杂散电流的主要来源是直流电气化铁路、直流电解设备接地极、阴极保护系统中的阳极地床等。
  (7)微生物腐蚀
  目前,直接参与金属管道腐蚀的微生物主要有参与自然界硫、铁和氮循环的微生物。参与硫循环的有硫氧化细菌和硫酸盐还原细菌;参与铁循环的有铁氧化细菌和铁细菌;参与氮循环的有硝化细菌和反硝化细菌等。
  以上因素的综合作用,会对管线产生一定程度的腐蚀破坏作用,如果检查、检修不及时,可能导致天然气的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2.2 设计缺陷
  设计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有直接的影响,管道强度设计计算时,对管道的受力载荷分析不当,管材、壁厚的选用不恰当,例如天然气管道是根据管道所经地区的分级或管道穿跨越公路等级、河流大小等情况,确定强度设计系数。如果管道沿线勘查不清楚,出现地区分级不准确,造成强度设计系数选取不恰当,导致管道壁厚计算值偏低,将不能满足实际工况的安全。若管道应力分析,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校核失误,会造成管道变形、弯曲甚至断裂。
  2.2.3 施工缺陷
  (1)焊接是管道施工中最重要的一道工序,管道的焊缝处会产生各种缺陷,较为常见的有裂纹、夹渣、未熔透、未熔合、焊瘤、气孔和咬边等,埋地管道一旦建成,投产,一般情况下都是连续运行。因此管道中若存在焊接缺陷,不但难以发现,而且难以修复,会给管道的安全运行构成威胁。
  (2)防腐层补口,补伤的质量问题,是一个较难控制的问题,因为用于施工的钢管,除两端留有一定的长度外,其余部分在防腐厂都已经涂敷了防腐层,钢管在现场焊接连接以后,未防腐焊接部位需要补口。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钢管内、外表面的防腐层损坏,特别是外表面涂层的损坏,在损坏处要进行补伤。补口、补伤质量不良会影响管道的抗腐蚀性,从而引起管道的腐蚀。
  (3)若管沟开挖深度或穿越深度不够,或管沟基础不实,当回填压实,特别是采用机械压实时,将造成管道向下弯曲变形:地下水位较高而管沟内未及时排水就敷设管道,会使管道悬空,如果夯实不严,极易造成管道拱起变形。
  (4)管道在敷设过程中,多次穿越公路、河沟等其他设施,对于穿越段管道,由于敷设完以后难以检修,因此施工质量的优劣对充分保证穿越管道的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5)天然气管道承受外载过大,若埋入地下的管道距地表面太浅,承受来往车辆重载的压轧使管道受损,或回填压力过大,致使管道破裂。
  2.2.4 材料及设备缺陷
  天然气管道系统是由钢管、管件、阀门、法兰、垫片、紧固件等管道元件、控制仪器仪表及安全附件等组成的。系统中材料质量、机械设备、电气设施、仪器仪表性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据不完全统计,设备设施故障已成为长输管道运行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1)钢管、管件
  成型工艺存在问题,不仅影响管件材料力学性能,而且在焊缝位置或材料薄弱处产生开裂或裂纹等缺陷,并使管件椭圆度、直径及壁厚公差、角度等尺寸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2)阀门、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危险、有害因素
  管道及注采站由于工艺过程的需要,设置有大量的阀门,这些阀门基本都是采用法兰、垫片、紧固件连接。国内阀门、法兰、垫片、紧固件制造厂家较多,由于近几年才开始实行制造许可,管理相对滞后,制造质量参差不齐,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制造尺寸、精度等不能满足实际要求;阀门密封失效,不能有效地截断管路介质,引起内漏或外漏;电液、电气自动控制等阀门的控制系统失灵,手动操作阀门的阀杆锈死或操作困难等。
  2.2.5 第三方破坏
  根据管道事故不完全统计,社会危险危害因素(人为外力破坏)已成为天然气管道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1)城市扩建危及管道
由于缺乏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进行保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管道受到破坏及被严重威胁的事件也常有发生。
  (2)在管道上方或管廊内兴建违章建筑
  在管道上方或管廊内兴建违章建筑的事件也在不断增加,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未经地方有关部门或管道企业的同意,严重威胁管道的安全运营和管道沿线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在管道上方或管廊内筑路
  随着交通建设的发展,在公路新建和扩建过程中,一些地方不征求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部门的意见,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就将管道压在公路下面或紧靠管道修建公路,不断酿成事故。
  (4)其他危害因素
  除上述社会危害因素外,管道沿线还可能存在以下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擅自开启、关闭危险化学品管道阀门;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附属设施;移动、损毁、涂改管道标志;在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放置重物;利用架空管道、管架桥等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
  管道沿线的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要性和危险性认识不足,缺乏管道安全保护意识与常识,可能发生在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公路、搭建房屋、扩建围墙、建设企业、植树等严重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燃气管道使用年限过长或年久失修,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腐蚀漏气,终端用户、餐饮使用燃气不规范,缺乏安全意识,缺少报警装置等。
  2.2.6 冰堵
  由于埋深不够、气候寒冷、天然气含水等原因造成管道冻堵,是严重影响管道安全运营的一个隐患。
  2.2.7 应力开裂
  (1)物理应力开裂爆炸分析
  输气管线出站压力 4MPa以下,集输管线出站压力 17MPa,管道存在较高的应力开裂危险。
  应力作用破裂是指金属管道在固定拉应力和特定介质的共同作用下引起的破裂。这种破坏形式往往是脆性断裂,而且往往没有预兆,对管道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和破坏性。
  引发应力破裂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①环境因素:土壤类型、地形、土壤电导率、CO2 及水含量等;温度、湿度;管道防腐层粘结性(粘结性差的防腐层易产生中性 pH 值土壤应力腐蚀破裂);阴极保护程度(防腐层剥离区可产生阴极保护屏蔽区,易产生应力腐蚀破裂)
  ②材料因素:钢材微观结构的影响(与管材制造方法(如焊接方法)、管材种类及成分、管材杂质含量(大于 200μm~250μm 的非金属杂质的存在会加速裂纹的形成)、钢材强度及钢材塑性变形特点有关);管道表面条件(管道表面条件对裂纹的产生起重要作用,如抛光表面很少产生裂纹)。
  (2)拉应力
  主要包括制造应力、工作应力、操作应力、循环负荷、拉伸速率、次级负载等。环境因素、材料因素、拉应力,其单方面或三方面都能导致产生近中性 pH 值应力腐蚀破裂。
  2.2.8 穿越危险性分析
  管道线路在敷设途中,需要穿跨越公路、江河或其他特殊设施,对于穿跨越段管道,由于敷设完成以后难以实施再检修等工作,存在以下主要危险:
  (1)穿越河流段的管道,当河床受水流冲刷而使其深度逐渐减小,将可能造成管道悬空。
  (2)河流堤岸防护工程的施工;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可能对管道造成损坏。
  (3)对于穿越地段的管道,由于施工存在比其他管道相对大的困难,因此,很容易造成漏检或检验控制不严的情况,从而给管道运行带来安全隐患。
2.2.9 管道交叉危险性分析
  若天然气管道本身因设计缺陷、施工质量、外部应力、化学腐蚀等因素发生泄漏,遇明火、高温物件、撞击及静电放电火花,极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从而对交叉管线构成威胁。
  2.3 CNG、LNG、LPG运输风险、有害因素分析
  CNG、LNG、LPG运输管线距离较长,输送压力较高,介质量大,且输送介质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问题,或因腐蚀、疲劳等因素,容易造成管线等设备设施及连接部位泄漏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4 公用工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4.1 供排水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站内用水主要是冷却用水、生活用水和清洗用水。埋于地下的供排水管发生渗漏,会侵蚀建筑地基,严重时可能导致建筑垮塌;供排水系统冬季严寒时会由于冰冻而阻塞,甚至冻坏管道或设备。
  消防泵房需要使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的转动部位无防护网罩容易造成机械伤害;水泵在运转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噪声危害;水泵金属外壳保护接零不良或电缆破损,容易造成人员触电。
  2.4.2 供配电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供配电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人员的触电,导致触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防护距离不足,由于电场作用,在带电体周围会产生一定范围的电离层,当人体或其他导体靠近时就会产生放电,从而造成触电伤害,电压越高其电离层宽度越大,造成触电的可能性就越大;设备、设施金属外壳是操作人员经常接触的,如果带电则很容易造成触电危害,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原因是多种的,如电缆老化破损与外壳金属接触,大电流用电设备产生的电磁感应,工作环境太潮湿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操作人员失误,多表现在电工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电气修理,如不断电、不使用绝缘工具等。
  (2)火灾也是电气系统常见的危险有害因素之一,因为电流通过导线时会由于电阻效应而发热,当电流很大时这种发热效应非常强烈。造成电流很大,一般是由于大功率的用电设备运行或短路,大量发热的电缆会首先熔化外层胶皮,由于胶皮也是可燃物质,因此也同时被点燃,若周围存在可燃物的话,电气火灾将会蔓延,会引发火灾。
  (3)用电设备在启闭过程中由于电流的冲击将产生电火花,电火花是最为常见的引火源,若空气中弥漫着天然气与空气爆炸性混合气体时会引发火灾甚至爆炸。
  (4)变配电室中若进入老鼠、蛇等小动物,可能咬断电缆,从而造成断路或短路,造成停电,甚至引发其他事故。
  (5)突然停电会导致用电设备无法运行,停电导致计算机系统瘫痪,电磁阀不起动,将使整个控制系统紊乱;停电将导致无法照明,若在夜间作业,则容易引起车辆碰撞事故。
  (6)柴油发电机在使用过程中,若柴油发生泄漏,一旦遇明火或静电火花等点火源,会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如消防器材配备不足,不能及时阻止火灾蔓延,可能会导致电力系统损坏。
  (7)柴油发电机组如果长时间运转或设备故障等可能使油温上升而发生火灾;柴油发电机排气管泄漏还会引起工作人员窒息的危险;柴油发电机房有噪声危害;柴油发电机送电前应先断开变电所低压总开关,否则有非同期并网的危险。
  2.4.3 压缩空气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空压机为机械压缩设备,如果传动部件外露,无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可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2)空压系统压缩空气流、空压机机械动力存在噪声与振动的危险有害因素。
  (3)在压缩机排气管中,如果排气温度过高,积碳和铁锈微粒的混合物在压缩空气热量的作用下,可发生放热反应,导致起火和爆炸。
  (4)压缩空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压缩空气管道属于压力管道,假如设计、制造的质量不符合规范的规定,或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失效、失控、金属材料腐蚀、疲劳或未进行定期保养时,一旦出现超压现象,很有可能发生容器、管道破裂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损坏。
  2.4.4 自控系统失效危险性分析
  自控制系统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
  (1)控制系统失灵。如控制器损坏,造成系统无法监控或数据失效对生产的运行带来不安全因素,会导致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
  (2)雷击过电压。雷击过电压时电压很高、电流很大,将会给计算机系统的电缆、控制器、设备击穿,造成系统瘫痪,影响系统安全运行,所以计算机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通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电子信息系统必须做好防雷击的安全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雷击事故。
(3)仪表损坏将导致系统的非正常运行。特别是执行机构损坏将导致控制失灵,可能导致调压装置、管道系统超压而引起危险。
  (4)SCS 系统损坏,事故状态不能紧急切断,会导致事故扩大。
  2.4.5 起重机械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长期起吊作业会使吊钩出现裂纹或断裂,如果对吊钩没有及时更换,很容易产生起吊伤害。
  (2)起吊作业使用的钢丝绳因疲劳,断股,挤压变形,插头钢丝绳松动等,日常检查又不到位,存在事故隐患,在起吊过程中容易造成重物坠落伤害。
  (3)在起吊过程中由于小车脱落也会对人员造成小车伤害人体。
  (4)吊具卸件时与工件部垂直,容易产生压伤或擦伤等机械伤害。
  (5)起吊过程中由于重物捆扎不牢或重物重心偏心也会发生重物坠落伤人事件。
  (6)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不符合要求,连接方法不正确;钢丝绳末端固定失当,容易造成吊物脱落造成人员砸伤事故。
  (7)吊钩等取物装置处于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圈数过少;钢丝绳润滑状态不好;滑轮与护罩缺陷或转动不灵;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不匹配,容易发生事故。
  (8)制动器不牢靠,磨损件超标使用,制动力矩达不到要求;制动闸瓦与制动轮各处间隙不等;制动器各活动销轴不灵,存在退位、卡位、锈死等现象,容易发生事故。
  (9)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连锁保护装置存在缺陷;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档器等停车保护装置及超负荷限制器、防冲撞装置等使用无效,容易发生事故。
  (10)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不符合要求,容易发生事故。
  (11)电气故障,如短路、过压、过流、失压及闭锁等保护装置失效;电气设备与线路的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临时线或老化的线路与设备,容易发生事故。
  2.4.6 有限空间危险性分析
  (1)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辨识场站的限制性空间。
  (2)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如低于 19.5%,则可能导致缺氧窒息事故;如含氧量高于 23%,则可能导致氧中毒,或者可燃物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大增加。
  (3)有限空间空气中如存在毒性气体,作业人员未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未检测确认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则可能导致中毒事故的发生。
  (4)当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如未采取机械通风、检测措施,现场无专人监督,可能引发缺氧窒息事故。
  (5)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如吸风口位置设置错误,有可能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6)有限空间作业如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可能引发氧中毒事故,如同时存在可燃物(衣服)、易燃物,则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7)有限空间作业如事先未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或者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配置的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灭火器等应急安全设施和器材不能确保完好,未通风、检测,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2.5 管理方面事故风险分析
  企业建立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如不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可能在生产中留下安全隐患。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未履行相关职责,缺少安全监管,安全体系文件不会得到有效运行,势必形成安全隐患。
企业新入厂人员由于对生产工艺、设备等不熟悉,操作技能不熟练、安全意识薄弱,如缺乏安全培训和教育,在操作中易发生事故。
  企业对员工培训不足,在发生紧急事故情况下,员工不能按要求操作,可能使事故后果扩大化。
  足够的劳动定员是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前提,如果在运行过程中劳动定员不足,有可能出现人员疲劳作业、某些岗位无人值守、缺乏某一方面的专业人才来解决运行过程中的某一方面的问题等现象,从而引发各种生产和安全事故。
事故应急预案不科学,应急保障不到位,不能及时有效处理事故,引起事故。
  2.6 自然条件事故风险分析
  2.6.1 地震危害
  地震是地球表层的震动,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自然现象。一次强烈地震的发生通常伴随着大规模的地震断层或其他地表破坏,同时,地下岩层所积累的应变能以弹性波的形式向外传播,造成地面剧烈振动。
  地震灾害是由传播的地震波和永久性地土变形而引起的。地震波所能影响的区域要比永久性地土变形影响区域大,破坏管道系统薄弱部位的可能性大,而永久性的地土变形比地震波的危害更大,常引起灾难性破坏。地震对管道造成的危害有:
  (1)永久性地土移动,如地表断裂、土壤液化、塌方、滑坡等对管线的影响最为严重,常引起管线严重变形甚至断裂;
  (2)地震波会对管道产生拉伸作用,但由此动力激发的惯性效应极小,不至于造成按规范标准建设的管道的破坏,但是有可能使那些遭受腐蚀或焊接质量较差的薄弱管段破坏;
  (3)造成通信系统中断、毁坏,控制系统瘫痪;
  (4)地震产生的电磁场变化,干扰控制仪器、仪表正常工作。
  2.6.2 地面沉降危害
  地面沉降是指在一定的地表面积内所发生的地面水平面降低的现象。地面沉降按原因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种是自然因素导致的沉降,如松散地层在重力作用下变成致密地层,地质构造作用、地震等也会导致地面沉降;另一种是人为导致的沉降,如建构筑物对地表产生的压迫性地表沉降,大量开采地下水、地下矿产资源,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地下空穴,造成收缩性的地表沉降等。
  由于地面沉降各点的不均匀性,会导致地下管道扭曲变形,位移达到一定程度后甚至被折断,造成天然气泄漏事故。输气设备在雷雨季节,有雷击的危险,站内的泵棚、电机及设备管线都有产生静电的可能。雷电、静电也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人类活动造成的灾害,如建造水坝,开山修路或河床开采建筑材料,毁林开荒等,危及到管道的安全。第三方破坏。正常运营过程中,由于第三方破坏包括意外重大的机械损伤、操作失误及人为破坏等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
  2.7 事故风险分析小结
  场站及输配设施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化学品,因此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包括容器和管道爆炸)、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低温伤害、噪声与振动、高处坠落、腐蚀伤害、自然灾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在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系统主要存在触电、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与振动、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
  3 事故风险评价表
  表3-1 事故风险评价表

序号

介质种类

作业活动区域及设备

可能导致的事故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

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危险源综合评价(D

风险等级

管控颜色

1

天然气

门站、高中压调压站

燃气泄漏、火灾、容器和管道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自然灾害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2

管线

燃气泄漏、火灾、管道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自然灾害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3

放散管

火灾、爆炸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4

储气井

天然气泄漏、火灾、中毒和窒息、容器和管道爆炸、腐蚀危害、机械伤害、触电、自然灾害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5

LNG储罐

火灾、爆炸、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低温冻伤、中毒和窒息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6

液化石油气

LPG储罐

火灾、爆炸、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7

操作设备区

钢瓶充装间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8

加气岛

火灾、爆炸、低温冻伤、车辆伤害

2

6

40

480

中风险

黄色

9

压缩机间、烃泵房

火灾、爆炸、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10

卸液区

火灾、爆炸、低温冻伤、车辆伤害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11

配电间

触电、火灾

3

3

15

135

低风险

蓝色

12

UPS

触电、火灾

3

3

15

135

低风险

蓝色

13

中控室

触电、火灾

3

3

15

135

低风险

蓝色

14

柴油发电机房

触电、火灾

3

3

15

135

低风险

蓝色

15

空压机房

噪声与振动伤害、触电、机械伤害、容器爆炸

1

6

15

90

低风险

蓝色

16

CNGLNGLPG运输

管线

泄漏、火灾、管道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自然灾害

1

6

40

240

中风险

黄色

4 结论建议
  根据对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定性的描述燃气单位事故类型、事故的可能性、危害后果及影响范围,最后得出各类事故的风险等级,根据以上风险分析评价的结果,燃气企业运行中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包括容器和管道爆炸)、泄漏和自然灾害,所有燃气企业需编制相对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针对罐区、加气岛、调压计量、设备区、装卸区和设备区等高危区域和作业需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附录 B 城镇燃气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 总则
  1.1 应急资源调查目的
  城镇燃气在生产过程上存在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灼烫等伤害。若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事故一旦发生,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成避免的时候,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减少人员伤害、抵御事故风险或控制事故扩大、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手段。
  通过应急资源的调查,能够全面的了解并掌握本市应急预案内容的符合性,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队伍的建设情况、应急资金的投入、应急人员的培训、外部应急单位的协调。查找各方面存在的不足,逐步完善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带 来的损失和影响范围。
  1.2 应急资源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调查对象为本市内的所有涉及燃气能源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范围包括本市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致使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镇燃气供气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急处置。
  2 内部应急资源情况
  2.1 危险源基本现状
  2.1.1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1)天然气经营企业
  燃气生产场站、门站、调压站发生火灾或爆炸;燃气生产场站、门站、调压站设施损坏;高压、中压、低压管网设施发生燃气严重泄漏;管网设施发生火灾或爆炸;客户燃气设备发生燃气火灾或爆炸;因事故停止客户燃气供气(影响户数多于 6%或≥2500户);上游供气或气源厂输出量比正常需要下降(影响达 30 分钟或以上),且输出量下降 50%以上;恐吓或恐怖袭击;自然灾害导致公司生产设施严重损坏或人员受伤;燃气工程施工事故。
  2)液化石油气企业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客户燃气设备发生燃气火灾或爆炸;恐吓或恐怖袭击;自然灾害导致公司生产设施严重损坏或人员受伤;液化石油气槽车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
  3)CNG、LNG、LPG运输
  CNG、LNG、LPG运输管线距离较长,输送压力较高,介质量大,且输送介质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问题,或因腐蚀、疲劳等因素,容易造成管线等设备设施及连接部位泄漏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2 现有应急资源情况
  燃气应急资源分类共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应急队伍保障资源、资金保障资源、设备物资保障资源。
  2.2.1 应急队伍保障资源
  (1)成立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各街道、乡镇政府(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国网宁国市供电公司、电信宁国分公司、移动宁国分公司、联通宁国分公司、市各燃气经营企业。
  (2)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
  各应急救援队长具有多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处理经验,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任职,具有较高的管理经验和实际操作经验,并且经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可以胜任各自的应急任务。
  (3)建立专家技术组
  专家组由政府职能部门、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护和检修等方面的有关专家组成并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针对事故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技术支持。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或)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2.2.2 资金保障资源
  由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各事故属地街道、乡镇政府(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和事发单位组织、协调和及时安排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经费,并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2.3 设备物资保障资源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本单位应急物资资源共享、动态管理。
  在应急状态下,由应急指挥架构统一调配使用。
2.3 燃气应急内部资源完善程度评估
  (1)本次应急资源调查本市城镇燃气应急资源完善程度如下成立了较为完善且有效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配备了相应的资金保障;储备了相应燃气应急物资和设备。
  (2)需重视项
  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物资未获得应急救援队长批准不得擅自发放,对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
  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应急物资实用性储备。
  3 外部应急资源情况
  3.1 本市外燃气企业联动互助机制
  联动互助机制是燃气企业在本市内或跨市发生紧急事故后需抢险协助时,按照流程启动制定的抢险协助机制。
  3.2 企业互助救援力量示意
  平时加强邻市燃气互助关系,在技术、应急设备方面资源共享。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自身应急救援能力不够情况下,请求邻市或本市内有救援能力的力量支援,协助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处置。
  3.3 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与燃气安全事故类型较为接近的是危化品行业,可以把本市危化品企业和各类专业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作为重要的社会救援力量,在燃气企业互助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调动更为专业、救援力量雄厚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和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显得非常必要。如:宁国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宁国市蓝天救援队。
  4 应急资源调查结论
  本次城镇燃气应急资源调查从“人、财、物、”三方面进行了调查和走访,经调查发现已组建了应急救援队伍且有相应的资质,配备了安全、消防、环保等要求必要的应急设施及装备。但各燃气经营企业突发事件类型较多,各类事故造成的危害也难以预测,而各燃气经营企业自身的应急资源又是有限的,通过本次调查摸清了周边可依托的互助单位与政府配套的公共应急资源及队伍,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如果能及时有效的利用好这些资源,对突发事件控制是非常有利的。
  此外,为了使安全事故发生时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应急救援经费也是必不可少的,为此城镇燃气应急资源还应制定专项经费保障措施,且落实好措施是能够满足事故应急救援要求的。
  5 附表
  附表1 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成员单

联系人

备选联系人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刘习国

齐凤丽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葛振林

刘思恒

宁国市公安局

方明辉

肖广森

宁国市民政局

叶方浩

汪羽生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朱越友

雷小龙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屹

郭峰

宁国市财政局

汪艳

冯静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傅元元

叶强

宁国市经信局

何肖智

夏登友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宁浩

葛亮

宁国市发改委

马明哲

胡炳林

宁国市自然规划局

田重阳

余全胜

中共宁国市委宣传部

胡起

舒捷

宁国市气象局

谢实赟

方宁

宁国市水利局

郑智宏

裴智江

宁国市医疗保障局

饶雨晗

周继伟

宁国市消防救援大队

李兵

李宗兵

宁国市总工会

桂进

李剑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表2 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领域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1

张宝山

化工行业

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

宁国永泰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许存智

化工行业

工程师

宁国永泰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

郭宏山

化工行业

工程师

宁国永泰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

葛欣

化工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

5

董满意

化工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

汪金良

工贸行业,化工专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徽省宁国市东波紧固件有限公司

7

宋维坤

建筑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宁国市住建局

8

喻珍

工贸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

宁国恒广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

彭健

工贸行业

安全评价师

宁国恒广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

王大业

冶金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宣城华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

王小田

工贸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宣城华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

王欢

冶金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宣城华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3

刘春阳

非煤矿山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宁国市正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4

李涛

冶金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宁国市磐旭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15

毛长鑫

非煤矿山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宁国市鸿义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

周礼宏

非煤矿山

工程师

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7

刁敏

非煤矿山

注册安全工程师

鑫盛达安全咨询服务公司

18

李永祥

烟花爆竹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宁国市安鸣有限服务责任公司

19

付立松

烟花爆竹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宁国市安鸣应急救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

李代峰

水利工程

工程师

宁国市水利局

21

杨帆

/

生产运行总监

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

22

施福洪

/

总经理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23

任德树

/

常务副总经理

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24

郭生海

/

站长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

25

陈俊廷

/

站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宁国双龙路加气站

26

王连信

/

工程总监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7

王敏

/

运营

宁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8

耿海祥

/

总经理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公司

附表3 宁国市燃气企业应急抢险组组长联系方式

序号

企业名称

组长

1

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袁心伟

2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毕双林

3

宁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王敏

4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宁国双龙路加气站

陈俊廷

5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

郭生海

6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邹庆龙

7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公司

董会议

8

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

杨帆

附表4 宁国市各燃气企业应急物资和装备统计表

应急物资名称

数量(个/套)

所属单位

责任人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4

安徽合能燃气有限公司

戴健

各类扳手

若干

冯志汉

消防战斗服

4

戴健

消防靴

4

安全帽

30

便携式灭火器

46

推车式灭火器

2

消防水带、水枪

10

室外消防栓

4

防毒面具

4

自动报警装置

16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

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袁心伟

移动接线盘

2

各类扳手

52

手锤

4

消防战斗服

4

消防靴

6

安全帽

30

便携式灭火器

46

推车式灭火器

4

室内消防水带、水枪

6

室外消防栓

6

水加压泵

2

消防锹

6

消防斧

1

应急急救箱

2

自动报警装置

10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邹庆龙

移动接线盘

1

各类扳手

42

手锤

1

消防战斗服

2

消防靴

4

安全帽

20

便携式灭火器

38

推车式灭火器

4

室内消防水带、水枪

4

室外消防栓

4

水加压泵

3

消防锹

4

防护服

2

防毒面具

4

应急急救箱

1

自动报警装置

8

移动式燃气探测仪

2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

宁国市鸿运燃气有限公司

郭生海

移动接线盘

1

各类扳手

若干

手锤

2

消防战斗服

5

消防靴

5

安全帽

15

便携式灭火器

15

推车式灭火器

3

室内消防水带、水枪

10

室外消防栓

2

消防锹

2

消防斧

2

防护服

10

防毒面具

2

应急急救箱

1

自动报警装置

5

便携式灭火器

2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宁国双龙路加气站

陈俊廷

推车式灭火器

3

消防锹

2

应急急救箱

1

自动报警装置

7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2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毕双林

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

3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4

防爆对讲机

8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

尖锹

8

方锹

8

防爆探照灯

2

电缆绕线盘(100米)

3

闸阀开启工具

10

PE阀门开启工具

10

手板锯

2

橡皮锤

2

圆头锤

2

方头锤

2

登高梯

1

接线盘

3

发电机

1

止气夹

4

污水潜水电泵

1

PE电熔焊机

1

金属切割机

1

防爆轴流风机

2

抢险车辆

1

安全带

6

10

雨披

10

雨鞋

10

沙袋

500

反光背心

10

角磨机

1

微型防爆手电

6

警戒线

2

葫芦

1

活动扳手

2

开口扳手

2

梅花扳手

2

博世电锤

1

消防头盔

6

灭火防护服

6

消防手套

6

安全腰带

6

全面罩

6

全面罩虑盒

6

消防靴

6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

宁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王敏

移动接线盘

1

各类扳手

30

手锤

1

消防战斗服

2

消防靴

2

安全帽

14

便携式灭火器

11

推车式灭火器

3

室内消防水带、水枪

4

室外消防栓

3

水加压泵

2

消防锹

2

消防斧

2

防护服

2

应急急救箱

1

自动报警装置

4

耐酸碱手套

6

宁国市怡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陈维

化学物质防护服

6

防毒面具

6

手电

3

防爆工具

1

安全带

2

安全绳

2

抢修器材

1

安全帽

9

耐热手套

9

防护眼镜

1

淋洗器、洗眼器

1

急救箱

1

应急车辆

2

应急急救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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