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04-00085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4-28 17:58
发布文号 宁政规〔2022〕3号 关键词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发布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宁国市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国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国市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乡村振兴年”工作安排,纵深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及村庄清洁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公共区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乡村振兴年”工作安排,纵深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及村庄清洁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公共区域治理行动“四大行动”,加快推动实现农村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有效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品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全面促进农旅融合发展,为打造乡村振兴“安徽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完成1900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率达92%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成6个行政村、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高标准建成4个2021年度省级中心村,启动6个2022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确保全市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全面实现乡镇、村全域干净、整洁、有序。
三、工作重点
(一)农村改厕方面。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卫生厕所建设,重点对未改厕常住户、“四类人群”(五保、低保、残疾、特困)以及质量较差、标准较低且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效果的卫生户厕进行改造提升,完成1900座以上农村户厕改造,确保2022年6月底“四类人群”基本使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和乡村景区旅游厕所,推进中小学卫生厕所改造,对空心村、拟搬迁村、不愿改、不具备条件或三年内有撤并拆迁计划的农户,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厕所解决农民卫生如厕需求。完善优化“2251”管护机制,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和验收把关,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就近就地浇灌五小园或还田利用,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
(二)垃圾治理方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机制常态化运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升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动乡镇垃圾转运站高效运转,杜绝农村生活垃圾违规堆放、就地焚烧现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强化“生态美”超市运营管理,确保运转协调有序、充分发挥效益。
(三)污水治理方面。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结合2021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完成6个行政村污水处理治理任务,完成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结合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开展河塘沟渠疏浚清淤、提倡生态护坡,提高堤岸绿化率。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营,确保运行常态化。
(四)村庄清洁行动方面。开展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活动,持续推进“四美一改”创评(最美乡村路、最美村庄、最美庭院、最美河道,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结合路域环境整治,创评1条“最美乡村路”;以重点村庄整治建设,创建20个“最美村庄”;创评100个市(县)级和5000个乡镇级“最美庭院”;创评2条最美河道。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建设60个重点整治村庄。其中,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乡镇街道分别重点整治6个村庄,其他乡镇街道围绕重点区域分别整治2个村庄。
(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面。继续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规模畜禽养殖场设施设备水平。开展种养结合示范试点,提升畜禽液态粪肥还田水平,做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实施,完善“养殖场+有机肥生产”模式,持之以恒抓好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六)提升村庄规划建设行动方面。高质量编制村庄规划及乡村振兴片区规划,将省级中心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全域旅游、传统古村落保护等相结合,建设一批休闲文化旅游特色乡镇和特色村,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变。对4个2021年度省级中心村(西津街道罗溪村、汪溪街道汪溪村、河沥溪街道长虹村、方塘乡双村村)进行对标达标建设,拟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补缺补差建设时间节点,加快补齐短板,开展半月督查、月通报、季考核调度,确保顺利通过省考核。启动6个2022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年内至少完成建设进度70%以上。加强已建省级中心村的运营维护及督查考核,确保常态长效。
(七)公共区域治理行动方面。按照“微改造 精提升”原则,聚焦河塘沟渠、公共绿化、景观节点、道路、道路沿线空闲地、村庄内部、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区域,立足原有自然环境,通过对“微小处”进行整治,以点带面,以小见大,以质取胜,进而提升整体公共区域环境品质。
四、职责分工
  1. 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负责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3. 交运局牵头负责国、省道、县道路域环境整治提升,指导乡镇(街道)对乡村道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牵头负责“最美乡村路”(省级示范路)创建工作;
  4. 文旅局牵头负责指导做好景区道路两旁空闲地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和节点打造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景区景点公共区域进一步加强管理;
  5. 住建局牵头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含城市规划区和拆迁建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等工作,并做好督查考核;
  6. 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污水治理及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
  7. 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措施及改厕工作,牵头负责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及农村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工作;
  8. 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负责指导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9. 妇联负责指导“十星清洁户”暨“最美庭院”创评工作;
  10. 水利局牵头负责“最美河道”创评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河道整治提升;
  11. 融媒体中心负责每季度督查片拍摄和制作工作;
  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属地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通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属地责任,积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切实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落实“门前三包”,建立“村干部包片包组、乡镇干部包村、部门联村共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
(二)注重宣传激励。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宣讲政策要求。要综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与技术,结合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宣传墙、科技入户等形式,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郁群众氛围,积极宣传推介各地整治工作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三)畅通投诉举报。根据《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奖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实行有奖投诉举报,做好投诉举报信息登记、核实、查处、反馈等,对农村垃圾、污水、改厕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予以奖励。
(四)严格督查考核奖惩。市委农办每季度组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督查,聚焦国道、省道、乡村道及河流沟渠沿线及集镇、中心村、最美自然村周边、景区周边和公共区域周边,重点督查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民生工程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五清一改”村庄整治及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等内容,每季度发布督查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1.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机制
  2. 农村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范围及标准

  附件1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机制

  为全面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垃圾治理水平和村庄整洁度,全面开展村庄清洁提升年行动,特制定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机制。
  一、督查内容及细则
  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民生工程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五清一改”村庄整治及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等内容。
  二、督查办法
  1. 采取“4+N”方式进行督查,即全年开展4次季度明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暗访。督查时间原则上每个季度末或下季度初。
  2. 采取随机抽样法确定考核点。
  明查:按照检查村不低于50%(集镇所在村必查),每次不少于2个行政村和1个集镇,行政村的抽取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封闭抽取。每个行政村至少查看2个样本点,第一个样本点确定在中心村、重点整治村庄点(最美自然村);第二个样本点在其它所有自然村中随机抽取。
  暗访:除集镇必查外,随机抽取1个样本点。
  3.督查采取百分制计分法,其中:季度明查成绩占60%,暗访成绩占40%,折算成季度考核成绩;每个季度成绩各占25%,4个季度成绩相加即为年度考核成绩。
  三、督查人员组成
  1. 暗访:由市委政府督查室牵头,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运局、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各抽派1人参加。
  2. 季度明查和年终总查:由市委农办牵头,市委宣传部1人、市农业农村局3人、市住建局2人、市交运局1人、市妇联1人、生态环境分局1人参加,并从各乡镇、街道抽调若干人员组成督查组。
  四、督查结果运用
  (一)及时通报。
  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通过书面及视频等方式通报督查情况,末位的表态发言,并将考核情况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二)严格奖惩。
  1. 季度考核。按每季度考核得分高低排序,处于末位的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在季度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按70%(13个)的比例给予乡镇街道表彰奖励,其中考核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且位于前6名的分别奖励5万元,85分(不含85分)以上且位于前13名(不重复奖励)的分别奖励3万元。
  2. 年度考核。按得分高低排序,前6名的乡镇、街道评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单位。并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分别奖励工作经费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全年考核处于后两位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在次年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三)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各乡、镇、街道全年综合考核实绩得分比计入。
  五、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细则

考核

内容

计分标准

(单位:分)

计分细则

考核

方式

得分

集镇

26

垃圾

治理

11

发现散落垃圾、垃圾外溢,每处扣1分;发现积存、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发现露天焚烧、填埋、随意堆放的每处扣1分;每发现一只垃圾桶积存垃圾超过2/3的扣0.5分,每发现一处垃圾未入桶或外溢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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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

一改

5

无残垣断壁、乱堆乱放、破旧房屋、乱拉乱挂、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每发现一处扣1分。

污水

2

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1分,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每少一项扣0.5

改厕

8

公共厕所无人管理扣2分,卫生脏乱扣1分;抽查五户,每发现一处旱厕、粪坑、简易茅厕、改厕不达标或已完成厕所改造,但老式粪坑未拆除和填埋的扣2分。

村、组

35

垃圾

治理

11

发现散落垃圾、垃圾外溢,每处扣1分;发现积存、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发现露天焚烧、填埋、无盖堆肥、随意堆放的,每处扣1分。;每发现一只垃圾桶积存垃圾超过2/3的扣0.5分,每发现一处垃圾未入桶或外溢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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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一改整治

10

村庄内无黑臭水体;无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无残埂断壁、废弃圈舍等无功能建筑;无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无废旧广告牌和非法小广告等;每发现一处扣1

改厕

9

抽查五户,每发现一处旱厕、粪坑、简易茅厕、改厕不达标扣或已完成厕所改造,但老式粪坑未拆除和填埋的扣1分(明点随机抽,随机督查民生改厕户,四季度重点督查四类人群)

十星清洁户

5

村庄内无宣传标语、倡议书、一封信等宣传痕迹的扣1分;依据台账,未完成挂牌标准的扣2分;随机抽查5户挂牌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扣2分。

道路沿线

18

省、县道

6

无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和乱搭乱建,发现一处扣1分;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堆乱放和影响观瞻的危旧房屋,每发现1处扣0.5分;无散落垃圾、垃圾外溢,每发现1处扣1分;无积存、成堆垃圾,每发现1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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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组道

6

每发现1处散落垃圾扣1分;每发现1处积存、成堆垃圾扣2分。每发现一处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和乱搭乱建扣1

河道

沟渠

6

水面不清洁扣1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排,每处扣1分;发现散落垃圾,每处扣1分;发现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

公共区域

10

绿化

5

具备绿化条件的地方应绿尽绿,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无粪便、无枯株、缺株;行道树、绿化带修剪美观、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形象,发现1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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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

5

标识、村牌干净宣传标识无破损、披挂、无乱涂乱画及褪色,公共服务及体育设施正常运转1分;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1分;路灯使用正常1分;污水处理设施运正常1分;停车场生态停车位无破损、正常使用1

队伍建设

2

建立

情况

2

按农村户籍人口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保洁员人数不得少于标准配备的8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可倒扣分)

电话核实

5

宣传

氛围

3

公开栏

1

村公开栏中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十星清洁户”和“最美庭院”创建标准、垃圾分类等相关内容,每少一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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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标牌

2

每个检查点至少有4处以上宣传标语(牌),其中至少3处为农村人居环境和垃圾分类内容,每少一处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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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6

工作

机制

4

乡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对服务企业实行月考核、月付费或季付费机制,每缺一项扣0.5分;每月对村、组开展一次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会,每少一次扣0.5分,未落实奖惩制度扣4分(必须做到有奖、有惩,有奖无惩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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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机制

2

建立健全投诉机制,走访居民了解人居环境投诉机制情况,每1人次不知晓扣0.4分;每月未将投诉举报情况报市备案的扣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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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走访

5


附件2
农村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范围及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水平,结合上级要求及我市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公共区域范围
  公共区域指包括河塘沟渠、公共绿化、景观节点、道路、道路沿线空闲地、村庄内部、公共设施(路灯、公厕、健身器材等)、污水处理设施等公众共有共享的活动区域。
  二、公共区域管护和提升标准
  (一)卫生保洁。
  1. 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裸露泥土等,无杂草、无污染物。
  2. 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建筑材料、农户柴草垛等杂物堆放整齐,且不在公共区域范围内。
  3. 水体清洁,水面确保无杂草、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无异味,不达标需提升。
  4. 垃圾桶、垃圾清运车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现象。
  5. 墙面无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宣传品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二)绿化。
  1. 强化空闲地治理,具备绿化条件的地方应绿尽绿,以本土花卉苗木为主。对公共区域空闲地不达标需提升建设。
  2. 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无粪便、无枯株、缺株,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3. 行道树、绿化带修剪美观、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形象,绿化整齐美观。
  (三)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
  1. 标识、村牌保持干净,宣传标识无破损、披挂、无乱涂乱画及褪色,公共服务及体育设施正常运转,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
  2. 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害虫、无异味,地面无污物,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 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太阳能路灯要及时更换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4. 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窨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行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
  5. 停车场。加强对空闲地提升时,根据需要建设适宜的生态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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