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04-00071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4-01 19:56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宁国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起草说明 内容概述

《宁国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及宁国市第63次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市卫健委起草了《宁国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兼顾当前和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满足大多数家庭的生育意愿,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全面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进行鼓励生育平缓生育率下降趋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宁国市第63次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市卫健委起草了《宁国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2022年3月14日至3月28日,通过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
  四、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千人口托位数达4.6个,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是做好日常人口监测及分析,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调整充实基层人口综合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抚幼养老功能。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将相关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奖励扶助优惠政策、普惠托育服务建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的落实。
  三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妇幼保健院建设步伐,添置医疗设备设施,确保基本满足群众需求。宁国市人民医院建成产前筛查中心,推动产前产后一体化服务管理和多学科协作。提供免费的婚前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四是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奖补力度,每年财政投入100万托育服务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普惠托育服务扶持到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托育园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五是健全生育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制度,对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可以延长为180天。完善税收、住房、教育、保障女性就业等支持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完善家庭生育养育等补贴制度。
  六是做好政策有效衔接,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及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落实好扶助所需资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深入开展“暖心家园”项目,扎牢织密帮扶安全网。
  七是落实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推进任务落实,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推进卫生计生资源职能融合与重点工作考核结合,把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部门、本单位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层层落实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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