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201-00017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0 17:1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工作推进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医保局:召开全市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解读及签订会 | 内容概述 |
会前,宁国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军对本次协议续签及培训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协议培训工作,确保续签工作如期完成。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提高认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研读协议内容,定期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培训,严格履行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不触红线,不越底线,做到认识上再提高、行动上再落实、服务上再规范。二是加强日常自查工作,确保协议执行到位。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和管医保工作,同时确定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共同负责本单位医保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开展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格协议有关要求,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为持续推进医保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自律,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医保领域信用管理工作通知》,实行信用惩戒,对定点医药机构实行信用积分管理。
会上,宁国市医保局稽核科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并就202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
本次协议签订会,市医保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类别进行分类培训,共计安排了八场培训及测试(含补考测试)。经批阅测试成绩达90分及以上的医药机构,现场签订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办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半个工作日内,既强化医药机构对协议内容学习,又提高了医保业务办理效率。
通过本次培训,宁国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与市内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续签237家(其中医疗机构64家、零售药店173家),100%完成续签任务。进一步规范了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