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202-00051 | 组配分类 | 行政确认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24 08:3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不动产登记首次公告,行政确认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
信息名称 | 不动产登记首次公告 | 内容概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3月16日)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63-401213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房屋/土地)M2 |
用途 |
备注 |
01 |
龙卫有、薛小娟 |
梅林镇沙埠村安置区017号 |
宅基地、房屋 |
210.27/160.0 |
住宅 |
首次 |
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