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111-00206 | 组配分类 | 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2 10:0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关于要求部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企业完善信息的公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皖人社发〔2021〕15号《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免报直发”工作,其中部分符合失业保险费“免报直发”返还企业,因未能获取到企业正确的开户信息,导致“免报直发”资金拨付不成功,现予以公告,请相关企业知悉后及时与社保中心工伤失业科联系,补充完善企业开户信息。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11月9日。
公告结束仍未完善信息的,均视为选择自主申报模式。企业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申报渠道:全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在申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加失业稳岗返还QQ群:756815611,或电话咨询0563-4022130 。
附件: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需完善开户信息企业名单
宁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