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109-00017 组配分类 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 2021-09-02 15:3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行政处罚,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信息来源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1年8月价格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内容概述

市场监管局2021年8月价格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宁国格尔密封件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661422390H 覃德平 宁市监处罚〔2021〕3-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 2021年1月6日,根据投诉,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转供电电费收取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收取租户宁国市安拓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宁国市隆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电费按照平均0.9元/千瓦时收取,明显高于当事人实际向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国市供电公司结算平均电价0.6元/千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 罚款 处违法所得0.5倍罚款计35851.4元,上缴国库。 3.585140 2021/7/29 2099/12/31 2022/7/2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违法行为已改正,罚款未缴纳 1 一年 341881 2021/8/5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