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107-00126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发文日期 | 2021-07-29 15: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蓝冬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近年来,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加强建设和管理,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创新相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突出党组织领导带动作用
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业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业委会活动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对业委会的监管,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规范业委会人员配置
业委会委员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业主推荐及居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优先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先进代表、优秀党员作为业委会成员候选人。逐步提高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比例,力争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
三、加强业委会自身建设
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工作档案、印章管理、财务审计公示等制度。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维修资金使用和公共收益收支、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等物业管理事项。
四、加大业委会监督考评力度
一是督促违规行为整改。业主(代表)大会、业委会作出的决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