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108-00026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05 10: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市人大2021年第124号建议的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人大2021年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人大2021年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杨春丽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广山核桃林托管,推动山核桃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是宁国是实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第3年,我市已印发《宁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2021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多项激励措施,推进产区山核桃林托管经营。
1、纳入乡镇考核。细则中明确,纳入产业政府考核。要求南极、万家、甲路、胡乐山核桃主产区乡镇培育不少于2个托管承包主体,一般产区乡镇至少1名。
2、鼓励跨行政区域托管承包。细则规定对于托管经营主体新增挂设采收网进行专项分类补贴,一是在本乡镇1个行政村范围内,托管经营5户以上林农山场,合同面积超过50亩,新增挂网面积2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400元,最高奖补1万元;二是在本乡镇3个以上行政村(含3个)范围内,托管经营15户以上林农山场,合同面积超过200亩,新增挂网面积8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500元,最高奖补5万元;三是跨3个乡镇以上(含3个)开展托管经营,涉及30户以上林农山场,合同面积超过1000亩,新增挂网面积2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元,最高奖补18万元。
3、相关扶持政策叠加享受。细则要求所涉乡镇对于托管主体应优先安排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区道路、林业贷款贴息等林业(农业)奖补政策,全力扶持托管经营主体。
目前,我市已出现各类托管主体15个,托管总面积超过7000亩。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山核桃产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志辉
联系电话:13856395891
2021年6月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