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108-00017 组配分类 污染综合防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8-05 09:4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宁国市2021年第二季度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情况汇报,污染综合防治
信息来源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宁国市2021年第二季度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情况汇报 内容概述 【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宁国市2021年第二季度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情况汇报

【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宁国市2021年第二季度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情况汇报

我市2021年第一季度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并动态更新。目前,我市共7个地块相继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且已全部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调查结果确认为未污染地块的,方可再次开发利用。
2、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运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规划管理,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且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3、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认真落实《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 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宣环函〔2021〕125号)要求,完善生态环境、经信、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之间的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监管等环节的管理,对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收回,先对拟收回土地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予收回,也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变更用途,坚决杜绝“毒地”开发。
4、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联合印发《宁国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风险管控,同时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5、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改造企业搬迁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贯彻工业信息化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9〕228号)要求,加强部门联动,掌握搬迁改造企业的关闭或搬迁计划及实施情况,实行跟踪管理。我市危化品搬迁改造企业1家,为安徽生力农化有限公司,目前,该企业已完成土壤详查和风险评估的采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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