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103-00058 组配分类 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 2021-03-08 10:1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公示,专项整治
信息来源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2021年“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情况 内容概述

2021年“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情况

  根据上级局统一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及时成立了“药品安全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科室及各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第一时间下发了《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市监 〔2021〕 3号),强化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二聚焦重点,工作全面展开。按照省药监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儿童化妆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疫情防控、中药饮片、执业药师挂证等专项检查,积极推动工作纵深展开。
  三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协同执法,在春节前夕,联合监管所和稽查大队,对辖区疾控中心等医疗机构、药店进行联合检查,推进无缝监管;规范执法行为,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执法人员在药品检查中,统一使用省药监局制发的表格、文书,及时向市局上报工作材料;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宣贯新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新增印制了上述法律法规单行本2000余份,加强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我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02家次、医疗机构10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2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30家次,立案6起,药品5起,其中1起涉嫌销售假药移送公安,化妆品1起已结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惩罚力度,提高全市用药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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