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实施部门 |
联系电话 |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南极乡党委的决定,执行南极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
1 |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会务、信息和后勤管理工作。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0563-4660001 |
(二)对南极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宁国市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
2 |
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0563-4660001 |
(三)编制和执行南极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
3 |
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负责参与制定本镇重大经济决策;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
财政管理办公室 |
0563-4660001 |
(四)管理南极乡经济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及财政、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
4 |
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承担市司法局下放的权限。 |
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心) |
0563-4660001 |
5 |
负责拟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机构内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供政务咨询,协调督办有关部门、单位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反馈;负责提供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代领代办服务;负责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对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派遣案件以及纳入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项目的办理进行协调、督查;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协调;负责监督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并受理投诉;负责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牵头对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大厅年度考评。 |
为民服务中心 |
0563-4660001 |
6 |
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负责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负责做好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公共支出;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市财政局下放的权限。 |
财政管理办公室 |
0563-4660002 |
7 |
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二、三产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进出口贸易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落户的预审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驱动,品牌建设推进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安监局、商务局、科技局下放的相关权限;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经济发展办公室(中心) |
0563-4660001 |
8 |
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工作、农村环境卫生及三线四边整治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美丽办、文明办、文旅委下放的相关权限;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镇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示范点的打造及信息整理;负责各农家乐(乡村旅游)协会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 |
0563-4660001 |
9 |
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综合协调管理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务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辖区内救灾、救济、优抚拥军、殡葬管理等民政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社会保险、人事编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文化体育活动、文体管理等工作;承担市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下放的权限。 |
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 |
0563-4660001 |
10 |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林、牧、副、渔和水利、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和农机事业等各项专用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生产管理工作,搞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基地建设;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负责做好农业科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农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搞好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负责造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加强山林场的综合开发工作;负责种畜禽管理、兽药监督管理及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管理工作,促进水产业的发展;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做好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农村经管、农村审计、农村村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市农委、林业局、水务局下放的权限。 |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 |
0563-4660001 |
(五)负责南极乡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11 |
组建初期,负责全镇城市管理等工作;根据扩权强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其他相应行政执法职能逐步授权到位。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0563-4660001 |
12 |
负责贯彻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调查、研究、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接待、登记来访人员,解答来访人员的咨询并做好记录,协调处理各类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类创建达标工作。 |
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心) |
0563-4660001 |
(六)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
13 |
负责村委会(居委会)建设工作。 |
为民服务中心 |
0563-4660001 |
14 |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村级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
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心) |
0563-4660001 |
(七)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
15 |
承担乡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0563-466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