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010-00040 组配分类 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0-10-21 16:59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项目,申报,宣城市,科技,单位,计划,材料,附件,申报书,研发,支持,不得,以上,资金,要求,相关,专项,主持人,2020,承担,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宣城市科技局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宣城市产业发展需求,部署创新链,设计项目链。优先支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承担项目;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创新项目;优先支持县市区围绕特色产业遴选科技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推荐指标情况

面上攻关项目(其中市财政科技资金项目2个推荐指标;自筹资金项目推荐指标不限)、科技特派员专项1个推荐指标。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除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其他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联合惩戒名单。

2.申报单位应为宣城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建有研发费用辅助帐,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对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

5.符合多个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项项目。

6.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申报,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申报时尚在主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人。

7.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截至申报截止日期(11月15日),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6个月(不含6个月)以上未结题验收或三年内有终止、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单位不得申报。

在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指南不符或有违背上述七项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四、申报材料

1.《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项目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4)。

(2)申报单位相关资质材料;

(3)项目主持人基本情况介绍(附学历和职称相关材料);

(4)近年来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查新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等);

(5)申报单位研发能力证明材料(高企证书、上年研发经费投入、建有研发机构等);

(6)经审计的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2020年1-9月研发费用辅助账等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

所有附件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有效。

五、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3份,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并发送《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5)至电子邮箱74284859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高新科:李 甜 0563-4113727

农社科:李春苗 0563-4113728

附件1:2020年面上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0年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3:《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4: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承诺书

附件5:《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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