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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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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1、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6条。其中决策公开24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72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80条、重点领域公开446条、政策解读24条、监督保障31条;

    2、12345热线共受理各类来电20414件,派单4986件;政民互动派单633件;承办宣城12345热线和宣城政务服务网、宣城政民互动工单309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服务区、宣传资料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规范运维“宁国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及时组织经办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规范信息审查力度。二是根据每季度《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传至政务网站。三是加大政务信息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结合部门工作,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积极与上对接,细化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要求,对照不同测评标准加强人员培训。二是加强信息发布渠道,多方位、多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发布,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做好回应,对12345市长热线、政民互动等事项及时办理答复。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学习,通过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未收取费用,请注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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