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浏览

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0:00
  • 【字体大小: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湖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电话:0563-3791001,邮编:2423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列入了2020年度的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学习宣传、建章立制等手段有力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0条,其中决策公开7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60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1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31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23条、监督保障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推进天湖街道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与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向“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延伸拓展。

    畅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着力加强政策解读能力,围绕2020年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按照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进行深入解读。同时在政务舆情处置工作方面,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每天监测舆情,发现舆情,及时报告处理,在回复留言时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在遇到咨询类问题上基本做到了24小时内办结,在面对建议、投诉类问题时基本做到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天湖街道调整“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卢俊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刘风梅为副组长,各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党政办主任王珏任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统筹兼顾。各机关科室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管领导主动履职尽责,明确了专人负责、定岗定责,因工作岗位调整、人员变动情况按规定第一时间向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做到人尽其责。各部门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保障、管理等职责。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2、推进天湖街道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与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向“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延伸拓展。

    3、将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培训从随机的、临时的转向制度化和常态化。定期的组织开展了多次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认真组织研讨交流。年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街道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对信息公布不及时、不规范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其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

    0

    1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795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2021年,天湖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二要规范标准,主动提升,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天湖街道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上取得新突破。三要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