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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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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宁墩镇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宁墩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墩镇宁南路1号,电话:0563-4630001,邮编:24234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3条。决策公开54条、执行和结果公开5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09条、重点领域公开458条、政策解读19条、回应关切18条、监督保障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各类信息内容的及时报送与发布,我镇要求各部门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承担本部门相关栏目的内容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员要求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高度的责任感以及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以确保政府的正面宣传,树立政府的良好社会形象。各部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信息的收集与提交,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工作信息,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运行。

    (四)平台建设

    我镇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完善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拓展行政服务大厅的功能,设立自助服务区、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建立了政务信息宣传角,存放各种政务工作的介绍、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便民服务大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无)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与促进工作成效,我镇多次在会上布置与跟踪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镇主要负责人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6

    增加11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宁墩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开目录规范性、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强化干部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并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加大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微信、微博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重点栏目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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