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环境保护问题有奖举报热线的通告(暂行)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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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环境保护问题有奖举报热线,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全市范围内存在的以下危害生态环境的相关行为: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无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加工点、小作坊等;
  2.超标排放大气、水等污染物的,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
  3.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等行为;
  4.其他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提供线索可采取电话举报、信函等方式,需提供举报对象的详细信息情况,以便核查其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563-4017432
  举报邮箱:ngshbj@163.com
  举报信箱:宁国市宁阳西路司尔特综合楼C区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三、奖励办法
  对实名举报并经查实的环境违法案件,按照情节分别给予线索提供人本人1000元-10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举报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其它事项
  凡举报事项在30日内已向地方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反映的,但受理单位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或应当办结而未办结,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奖金由承办的地方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承担。
  对举报情况及提供线索核查属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举报人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守护宁国的生态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宁国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所有。


宁国市生态文明与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环境保护问题 有奖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设立环境保护有奖举报热线的通告》要求,现按照被举报事项的难易程度、危害程度和情节轻重,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现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10000元,按以下三个情节予以不同额度奖励。
  一、凡符合举报奖励范围,对实名举报事项涉及水、气、固废污染等一般环境违法企业经查证属实并实施行政处罚后,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
  二、凡符合举报奖励范围,对实名举报事项涉及水、气、固废污染等“十五小”加工点及危废加工点经查证属实后,给予3000-5000元奖励(其中,已投产的给予3000元奖励、在建未投产的给予5000元奖励);
  三、及时提供各类有效线索,且协助环境管理主管单位查处相关涉及刑事犯罪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0元奖励。
  对同一案件的同一举报人原则上只奖励一次。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两人以上(含两人)分别举报同一案件的,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或者对查处案件起主要作用的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起到直接作用的,可酌情给予奖励,但奖金总额不得超过奖励金额幅度规定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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