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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技师培训可享受补贴?标准多少?这份解读请查收!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4-2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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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企业职工以个人名义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培训费的9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标准:技师不超过3500元,高级技师不超过5000元。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培训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每人两年内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培训,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有关说明



(一)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别


是指技能人员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焊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铣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享受补贴的职业(工种)范围


具体补贴的技能类职业(工种)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公布,并动态调整。


(三)培训补贴标准


统一按培训费的9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标准:技师不超过3500元,高级技师不超过5000元。


(四)申领程序及所需材料


1.培训结业且已取得证书的企业职工。

补贴申领程序: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师培训补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48号)第三条第三款“职工个人参加新技师培训、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补贴经办窗口)申请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者个人银行账户”执行。相关信息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录入“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申领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参加培训由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其中,跨地区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应提供所在地市级人社部门同意外出培训意见书、培训单位资质证明(政府职能部门准予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批文或核发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等)。

2.尚未取得证书但有培训提升意愿的企业职工。

(1)实行培训前报备。企业职工个人通过身份证号注册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如此前已依托系统参加过企业组织的培训,或个人已在平台注册的,直接使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即可),选择“个人社会化技师培训资格申请”,向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培训申请。其中,在本市区域内参加培训的,所在地县级人社局审批同意即可;到市外(包括省内其他地市和省外)参加培训的,所在地县级人社局审核同意后须提交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应确认本市区域内或本省区域内是否具备该职业(工种)的培训评价条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同意”或“不同意”意见,不同意参加的须说明理由;

(2)个人按申请信息自主参加培训;

(3)培训完成后,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90.31.164/ahzypx/index/webIndex.html),选择“个人社会化技师培训补贴申领”(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即可);


(五)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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