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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109-00119 组配分类: 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下达宁国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 文号: 宁农工〔2021〕5 号
生成日期: 2021-09-18 发布日期: 2021-09-18

关于下达宁国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15:41:42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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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 号)和《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皖扶办〔2018〕116 号)文件精神,经宁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通过,现将宁国市 2021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乡镇(街道)、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利用信息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告公示。
二、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内容,抓紧开工建设,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跟踪督办,确保资金按时到位;项目主管部门强化项目监管和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宁国市 2021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2021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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