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领取失业金办理条件的回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2020-07-16 13:59:26


咨询领取失业金办理条件。

回复单位:宁国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0-07-17 09:01:03

 根据社保法规定,领取失业金办理条件 :(一)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城镇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管理科,联系电话0563-40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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