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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郑***

十年前做的猪栏鱼塘屋

发布时间:2020-05-06 18:32 责任单位: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十年前在独山郑家湾附近做的猪栏屋,看守鱼塘的简易房屋,今天开发区城管,上门要求于明日8点半拆除,说是影响防洪,我想请问下,我们是没有手续,我那猪栏屋和过路的桥存在十年了,为什么不在我们做的时候通知我们?现在说拆违,有没有补偿
回复单位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2020-05-12 19:16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我局南山综合执法中队对独山村郑家湾郑某户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勘查,经查:该户看守鱼塘的简易房屋属存量违法建设,现该户又在存量违法建设旁边河道上架设11块预制板新增面积,被我局南山中队查处并于5月11日依法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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