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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胡***

农民土地征收款项明细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02 23:09:35 责任单位: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杜市长、各位其他的领导,您好, 我是宁国一名市民。2021年9月份我们村进行了土地征收,对于征收的款项明细我有些疑问想咨询下各位领导。
按照《宁国市土地征收标准情况说明》我市目前是按照《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土地征收的。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的征收标准,我们村的土地征收标准是44670元/亩;但实际我们家人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协议》中每亩的单价为41931元。
因为我自己目前在上海工作,签订协议的是家人,具体到村里的政策我也不太了解,难道是村里或者镇上有什么其他的征收补偿标准么?不是按照市里和省里的指导文件么?
最近因为疫情,和家人聊天想到了此事,望领导或相关单位能回复下~
疫情期间,注意防护!安好~
此致
回复单位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2-04-06 10:10:05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文件中征地补偿标准中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该户水田标准为46590元,到户价为41931元/亩是因为提取10%的村级管理费4659元。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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