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互动交流> 信件详情
返回列表

网民:左***

宁国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相关部门不作为、踢皮球

发布时间:2022-03-21 13:27:33 责任单位:宁国市人社局
3月21日上午数名农民工跨越三个省市到安徽中诚钢构有限公司所在地宁国市外环南路5号讨要农民工工资,当地派出所指引去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反映,但是周一到达后未听取农民工兄弟反映情况,就说部是他们负责要求农民工再回去上海等地处理,严重不负责任,踢皮球。中诚钢构是宁国是本地企业,相关人员也都在宁国为何就不能处理?
回复单位 宁国市人社局 2022-03-24 10:45:4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上海金山化工园区苏黎世项目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施工总包为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3月21日,该项目部施工施工总包项目经理及7名务工人员到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中诚钢构拖欠9万元工资问题,经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及与中诚钢构法定代表人王某联系核实,王某表示“双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争议,现总包方拖欠工程款4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应由总包方支付,另该项目施工地在上海,宁国市劳动监察部门无权管辖”。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之规定,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其应向上海市金山区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该问题,并且可提供相关联系方式,如由宁国市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则需上海市相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协查函。胡某等务工人员表示理解。

    据上,不存在我市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踢皮球现象,而是案件管辖权限问题。另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已告知反映人即该建设项目项目经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因此,建议其应当先行支付该部分农民工工资,同时关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工程款核算、结算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司法等正常渠道表达诉求、解决问题,2022年3月22日,该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胡某等人工资7.3万元,2022年3月23日,经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中诚钢构公司同意支付该1.44万元工资款并承诺于3月25日前将此款交由我局劳动监察大队代为转交胡某。

    如有疑问,请与我局劳动监察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563-4025463

网友评论

本人对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 分


本人评论:

看不清?换一张

(您还可以输入800只能评论已办结的信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