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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国市卫生健康领域三个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集部门: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1-06-08 09:13:28 征集结束日期:2021-07-16 09:13:28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资源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托育服务供给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卫生健康委草拟了《宁国市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宁国市解决跨省就医问题补短板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宁国市托育服务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942621689@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卫生健康领域三个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七楼712室,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宁国市卫生健康领域三个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四、传真方式:请将意见传真至0563-4037800。并请在传真首页注明“宁国市卫生健康领域三个补短板工作方案”字样。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宁国市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市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健康宁国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但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不足仍是制约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全面推进健康宁国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十四五期间补齐医疗卫生资源短板,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工作方案》《宣城市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宁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基本适应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到2025年,基本补齐全市医疗卫生突出的短板弱项,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超过全省和宣城市平均水平,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7.8张左右,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6,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8.5人。

二、主要任务

(一)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

1.推动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立党建工作机制,加强行业党建工作,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强化医院内部运营、预算管理,优化公立医院支出结构。强化重点学科建设,加强我市5个省级重点、9个宣城市级重点专科能力建设,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推进宁国市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加强相关临床专科建设,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宁国中医院以创三级医院为目标,谋划宁国市中医院选址迁建,提升硬件设施,提供优质医疗资源。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世行贷款资金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推动社区医院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站)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一院一策精准帮扶。支持港口中心卫生院、中溪中心卫生院、甲路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南山、河沥溪、西津、汪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医院标准,提升全市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能力。完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考核办法,提升其内在发展动力。加大资金倾斜基层力度,按照轻重缓急、进一步填平补齐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增强基层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河沥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科、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中溪中心卫生院中医科、港口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口腔科、胡乐镇卫生院蛇伤专科、甲路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内科、仙霞中心卫生院中医科。

3.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政策优势。积极引进沪苏浙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与长三角优势医疗资源深度融合。积极谋划与南京脑科医院、苏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开展合作,通过设立分院、组建医联体、专科专病联盟、建立名医工作室等形式,与沪苏浙高水平医院建立紧密型协作关系,进一步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效应,发挥市人民医院成蕙林名医工作室、市中医院方朝晖名医工作室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我市医疗机构学科建设和医疗服务水平。通过学习长三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先进做法,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管理能力和综合管理理念及能力。

4.积极扶持民营医院专科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政策,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加大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推进放管服,促进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优先发展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中医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推进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5.推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健全完善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机制,在薪酬待遇、职称晋升、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更优惠更便利条件;人才强卫工程为抓手,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宁国市医坛名医、医坛骨干、医坛新秀、医学骨干人才、江淮名医、徽乡名医、等各层次人才的递进培养机制。

6.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规范化培训。强化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的建设,加强对医学人才规范化的临床实践训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内的各类机构开展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考前培训,提高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通过率。

7.加大基层医生培训力度。结合县域医疗卫生振兴、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优质服务基层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建设,深入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培养,推动具备中专医学学历的村医接受大专学历教育。引导基层卫生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8.推进长三角医学人才培养交流。落实长三角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医学人才柔性引进。推动长三角医学健康人才培养一体化,合作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选派医疗服务和管理业务骨干到沪苏浙高水平医院跟班学习。邀请长三角知名专家来宁建立专业工作室,开展专题授课、手术示教、教学查房等形式为我市培养医务人才;选派优秀医务人员进入长三角知名医院进修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医疗机构设立年轻骨干医学人才培养基金,大力培养后备学科带头人;加大高层次、紧缺型医疗人才引进力度,推动服务能力提升。

9.落实公共卫生队伍建设要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落实市疾控中心、妇儿中心实行公益一类保障、绩效二类管理,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县、乡、村三级公卫人才编制配备标准,夯实基层人员力量。加强妇幼保健、综合监督等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10.健全完善保障政策。研究落实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举措,多渠道加大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人才培养、临床专科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投入力度。加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搞活内部分配,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和社会地位,重点向农村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增强岗位吸引力。

11.落实招才留才政策。落实《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赋予公立医院在职称评聘、人员招聘、人才引进、薪酬待遇等方面更大自主权,落实将高级职称评聘权限逐步下放到三级医院,指导公立医院加强编制外人员的职称管理工作;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简化基层招聘程序,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支持公立医院设置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学历、年龄、招考比例等方面放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切实将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政策落地落实,探索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保障医疗机构用编用人需求。

12.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争取将具备中专医学学历的村医接受大专学历教育列入高职扩招计划。加大乡村医师、民间中医等基层中医药从业者培养力度,推动更多传统医术确有专长、中医师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获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建立健全进入基层医疗机构绿色通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工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大医疗卫生领域投入和保障力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进度,建立完善补齐医疗卫生资源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市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三医联动协同,创新工作举措,强化部门协作,积极争取出台和落实扶持政策,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工作。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要根据全市补短板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配套工作方案,按年度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加强考核评估。市医改领导小组将对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工作督导,对重点任务、重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完成情况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

1

实施市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项目。

市卫健委、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

2

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进宁国市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宁国中医院以创三级医院为目标,谋划市中医院选址迁建。积极谋划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迁扩建。

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

3

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创建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推动社区医院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站)标准化建设。

市卫健委负责

4

积极引进沪苏浙优质医疗资源,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建设长三角名医工作室,与沪苏浙地区高水平医院建立紧密型协作关系。

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医保局配合

5

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加大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推进放管服,促进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

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

加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完善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机制,职称评审向一线倾斜,在薪酬待遇、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更优惠更便利条件;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宁国市医坛名医、医坛骨干、医坛新秀、医学骨干人才、江淮名医、徽乡名医等各层次的递进培养机制。

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配合

7

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8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内的各类机构开展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考前培训,提高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通过率。

市卫健委负责

9

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域医疗卫生振兴、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优质服务基层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建设,深入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

市卫健委牵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配合

10

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培养,推动具备中专医学学历的村医接受大专学历教育。

市卫健委牵头,市教体局配合

11

推进长三角医学人才培养交流。

市卫健委负责

12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县、乡、村三级公卫人才编制配备标准,夯实基层人员力量。

市卫健委、市委编办按职责分工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13

研究落实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举措。

市财政局牵头,市卫健委配合

14

多渠道加大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投入力度。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

15

加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安徽省第一届徽乡名医我市培养选拔工作。

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16

完善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搞活内部分配,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和社会地位,重点向农村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增加岗位吸引力。

市卫健委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17

赋予公立医院在职称评聘、人员招聘、人才引进、薪酬待遇等方面更大自主权,推动将高级职称评聘权限逐步下放到三级医院,指导市、县公立医院加强编制外人员的职称管理工作。

市卫健委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18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简化基层招聘程序,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

19

支持公立医院设置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学历、年龄、招考比例等方面放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市卫健委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20

切实将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政策落地落实,探索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

市委编办负责

21

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

市卫健委负责

22

加大对乡村医师、民间中医等基层中医药从业者培养力度,推动更多传统医术确有专长、中医师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获得中医医师资格,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建立健全进入基层医疗机构绿色通道。

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

宁国市卫生健康领域补短板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

地区

主要医疗卫生资源

2022

2025

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宁国市

6.44

3.39

3.77

5.61

7.8

3.6

4

8.5


宁国市解决跨省就医问题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市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健康宁国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优质医疗资源缺乏,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院整体水平较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住院患者跨省就医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医疗资源,优化区域城乡布局,提升疑难杂症诊疗能力,努力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域内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实现住院患者跨省就医回流人数和比例双提升。到2021年,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排名稳步提升,跨省就医比例控制在8.4%以下;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排名进一步提升,跨省就医比例均控制在7%左右。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党建,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快推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三级中医院根据《安徽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方案》(皖卫医发〔202012号)要求,公立医院积极主动谋划与省立医院、安医大一附院、弋矶山医院和省中医院建立医联体,推进市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谋划市中医院选址迁建。医院品牌建设和医院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努力建设区域内诊疗中心,形成区域优势,发挥好专科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2.提升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水平。持续推动府院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要主动对接三甲知名医院,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专病联盟、名医工作室。加强5个省级、9个宣城市级临床重点(培育、特色)专科建设,缩小与长三角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差距。加快推进市胸痛、创伤、卒中、重症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中心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不断提升三、四类及以上手术占比,将一、二类手术逐步下沉乡镇卫生院。针对县域外就医较多的病种,统筹资金资源,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优势明显的临床重点专科。减少相关疾病患者流到省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3.全面推进患者不动医生动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专病联盟、名医工作室引进高水平医疗管理模式,柔性引进沪苏浙优质医疗人才,提升和创新我市公立医院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使我市广大群众在县域内享受长三角知名医院的高水平医疗服务;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生到下级医院执业,开展带教、手术、查房、会诊。加强人文关怀制度建设,建立医患联系密切、沟通顺畅、互相信任的医患共同体,关爱患者身心,保障患者权益,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和医务人员行医感受。(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4.推广改善医疗服务经验。学习推广少跑一次路、一本明白账两个一典型经验做法,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开展住院床位预约、日间手术预约等服务,鼓励提供预约停车等延伸服务,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建设智慧医院,扩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提供适宜的医疗咨询等服务。进一步完善共享中药房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得到较好的药事服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路,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三)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

5.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通过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居民合理就医、有序就诊,促进分级诊疗。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要求,合理拉开待遇水平,保持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待遇水平在10个百分点左右。严格转诊备案管理,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市域外就医,提高个人自付比例10个百分点左右。(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6.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省级试点,将更多基层适宜疾病纳入支付范围,探索开展同病同保障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发挥医保基金在分级诊疗中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探索引进长三角地区医疗专家到市内提供医疗服务,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包干管理,完善专家会诊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四)强化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

7.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解决跨省就医问题纳入对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指标纳入对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督查与目标考核,督促各部门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目标办、市卫健委)

8.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二级和三级医院考核工作,双百考评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干部任免、院长年薪、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医保资金支付、等级医院评(复)审、重点学科评审等挂钩。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宁国市人民医院省级试点工作,落实功能定位,加强内涵建设和质量管控,推动医疗技术、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9.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考核。统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细化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清单,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加强县域医共体运行监管,及时掌握患者流向、病种流向和医保基金支付流向。针对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回头看,特别要在两包资金落实、内部管理八统一、服务群众上下贯通等方面,认真落实整改。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深入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统筹资金,明确补助标准,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到医共体带教执业;认真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防融合试点,积极开展肿瘤早诊早治等。(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解决跨省就医问题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目标考核。要深入学习天长、濉溪、广德等地先进工作经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把工作做实做细,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市卫健委、医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解决跨省就医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联动,健全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强化转诊备案管理,推进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定期开展调度,定期通报跨省就医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内容解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引导社会舆论,确保政策平稳推进,积极引导群众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营造有利于解决跨省就医问题补短板的良好社会氛围。

宁国市卫生健康领域补短板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

地区

解决跨省就医问题

2019

2021

2025

跨省就医人次数(人)

跨省就医比例(%

跨省就医比例(%

跨省就医比例(%

宁国市

755

8.94

<8.4

宁国市托育服务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发[2019]15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建立有关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化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与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全面提高我市托育服务供给水平,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在十四五期间补齐短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统筹发展的总体思路,支持以社会化服务为主、公共服务为补充提供托育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构建完善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帮助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2021年底,新增托位125个左右,到2025年底,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全市托位数达到1800个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将幼儿托育纳入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发展。2021年,按照省定33项民生工程的要求,我市将3岁以下幼儿托育纳入了市民生工程项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总体思路,落实健康宁国建设相关要求,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二)科学规划托育机构建设。

1.科学规划托育机构布局。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坚持普惠优先原则,制定托育机构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将需要独立占地的托育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和设施。在编制和审查托育机构布局规划时,应遵循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并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2.加强居住区托育服务配套设施。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城市居住小区,要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237号)等要求,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也可利用社区配套用房建立公助民营性质的小区托育机构满足托育需求。老城区和无托育服务设施的已建成居住小区,2025年前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三)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3.落实休假政策。依法落实国家及省产假、哺乳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卫健委)

4.开展宣传指导推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学前教育、妇幼保健、儿童心理等方面的专家进幼儿园、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社区,普及各类科学育儿知识及理念。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手机APP和资料宣传等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公益性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计划生育协会)

5.做好托育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衔接。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习惯,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

6.大力推进各类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建设充分利用居住区场地、土地、房产等各类资源,通过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村(社区)。将托育服务纳入村(社区)服务体系,鼓励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可综合利用的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

7.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加大托育服务资源统筹力度,鼓励实施托幼一体化建设,优先解决2-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鼓励支持城区及各乡镇街道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努力实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定数量的托位,实行托幼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幼儿园的资源优势,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8.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婴幼儿家庭实际需求以及场地、供餐等条件举办托育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鼓励单位开展托育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组织作用,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运营的方式,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托育机构,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带头,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远离病源设立临时托育场所,并为周边托育机构提供育儿支持。(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

(五)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0.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前培养和入职后培训。鼓励支持安徽材料工程学校等职业院校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或在学前教育中设置早期托育服务发展方向,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将安全照护服务等知识和能力纳入教学内容,加快培养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人才。推进托育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认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中所需的育婴员、保育员等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各类托育机构应设置专项教师培训经费,提高托育机构教师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11.加强对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培养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托育服务队伍。依法逐步实行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12.保障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保障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福利、薪酬待遇。将营利性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纳入劳动合同制管理范畴,督促托育服务用人单位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六)加强对各类托育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13.落实登记备案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办法,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规范落实托育机构管理。登记机关应及时将托育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托育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通过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向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加强动态管理。按照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严把托育机构准入关,加强对从业人员资质、收费标准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审核与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探索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符合标准的托育机构信息及监督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

15.强化安全监管。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对托育机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婴幼儿用品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定期组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督促托育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器材及安保人员。探索建立托育机构购买责任保险项目制度,有效化解机构运行风险。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托育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体局)

16.抑制过高收费。营利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按照公平、合法、诚信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市场需求、社会承受能力以及机构发展需要等因素合理制定,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公办托育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收费管理形式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备案托育机构收费价格水平进行监测分析,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强价格监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列入城乡公共服务目录。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联系主任、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我省托育服务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

1.落实经费保障。市政府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资金资源政策,多元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2021年开始全面落实普惠性托育园生均补助、膳食补助、校园险补助等系列资金扶持政策,不断提高托育机构办园质量和家庭需求。

2.落实用地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托育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落实托育机构和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托育机构和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托育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对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托育用地,以有偿使用方式予以保障,其有偿使用底价按教育、医卫、福利等用地评估价评估后确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3.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对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加大对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者以奖代补等形式,优先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三)加强社会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托育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托育服务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积极传播科学育儿理念与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婴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的建设、维护、改造,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计划生育协会)

《宁国市卫生健康领域三个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1年4月30日,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三个补短板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医改〔2021〕1号),对我省在医疗资源、托幼服务、跨省就医三个领域普遍存在的短板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按照省、市要求,市卫健委梳理了我市实际存在的短板,分析问题产生的症结,起草了《宁国市卫生健康领域三个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此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解决住院患者跨省就医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医疗卫生资源不足仍是制约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补齐卫生健康领域三个短板,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资源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托育服务供给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主要内容

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补齐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短板,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宁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解决跨省就医、托育服务问题。






结果反馈

  2021年6月8日至7月16日,我委通过宁国政府网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宁国市卫生健康领域三个补短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委共收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0条,特此说明。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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